根據《法新社》報導,星巴克將面臨訴訟,因美國有民眾集體訴訟,認為在星沁爽系列飲品中,如芒果火龍果、芒果火龍果檸檬水、鳳梨百香果、鳳梨百香果檸檬水、草莓巴西莓和草莓巴西莓檸檬水等,喝不到如廣告中所說的真實水果。
報導指出,案件原告是來自紐約阿斯托里亞(Astoria)的柯米尼斯(Joan Kominis)及來自加州費爾菲爾德(Fairfield)的麥克亞力斯特(Jason McAllister),兩人表示,星巴克的星沁爽飲品主要原料僅有水、濃縮葡萄汁和糖,認為星巴克涉誤導民眾,用以含有水果的品名,販售給消費者,並提高售價,這樣的行為已違反州別的消費者保護法。
星巴克位於西雅圖的總部則是回應,產品名稱描述了飲料的口味而不是成分,且其菜單上準確地宣傳了這些口味。星巴克更表示,「理性的消費者不會感到困惑」,倘若消費者針有疑問,咖啡師可以「充分消除」他們的疑慮。
不過,法官表示,法庭上沒有任何證據表明「當消費者看到芒果、百香果和巴西莓等品名時,會把這些名稱視為一種『口味』,而不是認為含有這種成分。」因此受理柯米尼斯、麥克亞力斯特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