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王女在牛排館任職5年,協助煎、煮牛排及麵條烹調、店面整理等工作。雙方分手後,黃男因求和遭拒,半夜翻牆進入王女家中,趁她熟睡時持利刃架住頸部並刺入頸部,王女氣管左側達左頸動脈側邊傷口長約1.5公分、寬約1公分、深度約6公分。
遭割喉的王女事後出現創傷相關症狀,包括逃避談論創傷相關事件、負向思考、過度警覺、焦慮情緒及嚴重失眠等,身心嚴重受創,憤而提告並要求精神賠償。
法官認為,黃男犯行導致女方罹患創傷後壓力症狀及憂鬱症,讓她十分痛苦,依殺人未遂判黃男6年8月,民事賠償一審判黃男須賠償208萬4,518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