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六大隊第三隊隊長楊承璋透露,去年6月該隊在桃園破獲一個不法集團,涉嫌拘禁、控制人頭,該案逮捕7人,但警方事後持續追查,發現仍有洪男等漏網之魚,迅速另起爐灶,重新招募無業民眾、積欠債務者,逼迫他們提供帳戶供詐團匯款,並充當車手,而這些人頭平日被洪男拘禁在新竹火車站附近旅館「集中管理」。
為了防止人頭落跑,或提領贓款後私吞,該集團採「一對一」方式監控;集團「監軍」與人頭吃住都在一起,片刻不離,而且,為了多弄幾個帳戶,洪男等人先花錢幫人頭治裝,打扮得稱頭,到銀行開戶,之後詐團的贓款匯入該人頭戶,再由洪男等人偽造採購合約,由監控人員陪同,到銀行臨櫃提領贓款,必要時出示合約,佯稱是廠商之間貨款流通,藉此避免行員起疑竇,通報警方。
經過將近半年的蒐證,中打報請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謝宜修指揮,會同新竹市、高雄市、台北市警方,成立專案小組,去年11月、12月,分別發動兩波搜捕,陸續在新竹、新北、高雄等地,逮捕洪男等6嫌,並查扣現金268萬、存摺、假採購合約等贓證物。
楊承璋指出,洪男集團專門幫以「假檢警監管帳戶」套路行騙的詐團提領贓款,初步估計,這半年來提領超過6千萬,警方訊後依詐欺、洗錢、組織犯罪等罪嫌,將6人移送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以該不法集團仍有共犯在逃,且交保後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洪男等6人,昨天法官裁定准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