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被告朱學恒對被害人所為強制猥褻行為,所用的強暴手段,嚴重侵害被害人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法官參酌被害人與被告職業特性,及被告與被害人間因工作相識關係,於案發後仍有諸多共同錄製節目的工作邀約,被告朱學恒在被提告後,於偵、審中仍利用經營網路頻道、社群及向媒體發表言論,形塑被害人是他人指使的政治打手,指被告自己是遭政治迫害。
判決指出,被告朱學恒犯後指被害人是政治打手等行為,讓被害人於提出告訴後,相較其他性侵害案件被害人,須承受更高程度社會關注及輿論非議所生精神壓力,造成被害人無法輕易抹滅的心理傷害,法官認為朱學恒犯罪後所顯現欠缺性別平權意識、毫無悔悟態度,應予嚴懲,法官審酌被告之前無犯罪紀錄品行、被告為知名翻譯家及網路直播主等生活狀況、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判1年2月。
被害人鍾沛君去年在#MeToo浪潮下,指控曾遭「宅神」朱學恒在前年2度強抱擁吻,指出朱案發時還大言不慚地說「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絲毫沒有任何悔意,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罪證明確,去年依強制猥褻罪將朱學恒起訴。
鍾去年指出,事情發生後,朱學恒及委任律師面前立下切結書,以自己的手機寫下:「本人因飲酒行為失控,未經同意,違背當事人意願及信任,主動摟抱及親吻,並於事後離開該處,未於當時致歉及表達錯誤之意,其行為惡性嚴重,應遭受到相關譴責及一切處罰。」並承諾隔天會將手寫紙本切結書送至律師事務所。但事後朱學恒卻否認犯案。鍾提告後,朱學恒今遭判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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