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離譜的是,消防署事後辯稱:「市售認可品抽驗之法令依據、邏輯及品目數量,與環境部環保標章之抽樣不盡相同。」被環團認為是推卸責任。
此外,監委也查出,消防署沒有確實監督登錄機構執行認可業務,讓這些違規廠商還可再次取得環保標章,且事後僅重申法令規範,未全面審視、清查申請文件是否屬實,更沒有追查上游乾粉藥劑來源、下游工廠填裝型號,等於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任廠商亂搞,導致爭議持續延燒。
監委提案糾正後,消防署終於在2022年3月召開專案會議,針對乾粉滅火藥劑產品進行源頭管制,限制結晶型二氧化矽含量不得超過0.1%,並修正滅火藥劑認可基準及實施期程。不過,A先生告訴本刊,這樣的規定引發部分業者及利益團體跳腳,進而向消防署抗議,消防署竟也妥協,實際上並未真正執行,形同虛設。
由於消防署沒有落實查核工作,導致含有結晶型二氧化矽的乾粉滅火器仍到處流竄,去年底就有立委與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痛批消防署怠惰,並揭露中研院抽驗市售20型滅火藥劑的測試報告,通通都含結晶型二氧化矽,含量最高達10%,僅有一款含量小於1%,十分離譜。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表示,他們根據監察院報告,提案要求消防署明確禁止乾粉滅火器中的結晶型二氧化矽含量不得超過0.1%,但消防署竟然說為了有效、合理管制結晶型二氧化矽含量,考慮從今年底前把標準調整為六%,再逐年降低至1.5%,請登錄機構積極輔導廠商,等於是被利益團體綁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