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灣光電弊端頻傳,繼台南七股太陽能光電場後,台鹽及旗下子公司台鹽綠能(下稱台綠),都因議約條款失察,讓台綠面臨逾百億元的天價賠償,經濟部近日傳出對台鹽前董座陳啟昱及前總經理蘇坤煌2人提告背信,現由檢調偵辦中。
「政府發展綠能產業的美意,都被人謀不臧給害慘了。」一位從事綠能開發的國營事業幕僚直言,以台鹽成立的台綠為例,原本擁有比民間綠能企業更大的優勢,但一連串的酬庸文化導致錯誤決策,讓經濟部旗下的示範綠能成為最大笑話。
本刊掌握,台綠去年虧損近2.5億元,今年第一季虧損逾5000萬元,累積虧損已逾資本額一半,台鹽為此幾乎每月發文提醒台綠,還曾具體建議台綠可以增加小案場、能源管理、碳權及碳盤查等業務收入並減少支出,藉此維持公司現金水位;同時,要求台綠在財務或各項專案面臨重大風險前,應即時預警並提出因應方案。
台鹽並規定子公司有新案件,必須經過台綠董事會通過才能執行,然而董事會收到新專案卻大多擱置不處理,導致台綠原地空轉。
本刊調查,台綠有5席董事,除董事長吳國卿與1席民股董事,其餘3席都是台鹽要員,包括台鹽總經理陳世輝、副總經理李杰翰、企發處長張淵斯,其他一級主管也多出身台鹽,但未特別要求需具光電產業經歷。
像是新開立的行政副總經理本由台鹽行政處長霍安平兼任,不到3個月即換台鹽通霄廠副廠長莊慶順出任;另像台鹽高雄所經理林昇慧,到台綠兼任行政處副處長,不批公文、不蓋職章不負責,卻能指揮台綠總經理做事,如今又被台鹽指派為台綠董事長室主任,一連串作為造成行政流程大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