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檢方二度抗告成功! 鄭文燦涉貪被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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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入土地開發弊案,今第三度召開羈押庭。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入土地開發弊案,今第三度召開羈押庭。
文|謝文哲攝影|蘇立坤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入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2017年9月疑似收取了500萬元賄款但後來又退還,日前鄭文燦先以500萬元交保後,檢方提出抗告成功,後法院再裁定鄭文燦以1,200萬元交保,不過檢方不放棄二度抗告,今(11日)下午再召開羈押庭,最終鄭文燦被收押。

鄭文燦先前以1,200萬元交保後,檢方再度提出抗告,昨(10日)高院認為鄭文燦政商關係綿密,且具極高政治地位及社會影響力,尚有潛在未浮現之相關人而有勾串可能,認定「桃園地院忽略鄭文燦的實質影響力」,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院更裁。

鄭文燦涉貪案承辦檢察官呂象吾(左)和陳嘉義(右)。
鄭文燦涉貪案承辦檢察官呂象吾(左)和陳嘉義(右)。

今下午鄭文燦第三度出席羈押庭,並提早15分鐘左右出現,全程不發一語步入法院,面色顯得十分凝重,替其辯護的則是資深律師陳永來、游琦俊與鄧翊鴻,至於檢方則由主任呂象吾、檢察官陳嘉義出戰,輪值審理法官是刑四庭騰股法官涂偉俊。

開庭後,經過檢辯雙方陳詞,歷時餘4小時左右攻防,最終晚間6點左右法院裁定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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