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從劉卋璿的通聯紀錄,查出持外勞卡的神祕人士林子斌,問題是,除了林,其他殺手的身分還沒查清楚,但警方監聽發現,這夥人準備要與劉卋璿火拼。原來,當初劉答應,幹掉蔡佳璋就給300萬元,犯案之前,劉先付了訂金50萬元,但事後他想耍賴,引發林與兄弟們不滿,決定要找劉算帳,劉也調集槍枝準備應戰。
不過,當時證據並不充足,監聽對話也很隱諱,幸好長官支持郭子弘,動員上百名警力,兵分多路緝捕林子斌、薛憲德、羅弘昆3人,警方先在薛的住處起出3把改造手槍與27發子彈,接著在另一地點搜出犯案用的捷克製手槍等證物,全案宣告偵破,但劉卋璿仍否認涉案。郭說:「他否認也沒用,林咬得死死的,加上薛、羅也供稱犯案用的手槍是劉提供,劉這才俯首認罪。」
林子斌等人坦承,他們案發前確實先到蔡佳璋的公司勘查,案發當天,劉卋璿邀蔡到金錢豹喝酒,其實是在試探,目的是確認蔡的行蹤,通報殺手。得知共犯認罪,劉終於坦承買凶殺人,但他與蔡不是事業夥伴嗎?為何痛下殺手?
劉卋璿告訴警方,他是為了生意才與蔡佳璋博感情,但這個擁有台大碩士學歷的蔡,根本不照江湖規矩來,經常打破業界「搓圓仔湯」的默契,讓他感到很頭疼,以前投標只有紙本作業的時代,業界集體壓力多少還能制約死者,但後來政府開放網路投標,蔡更不受控制,常「說好了還亂投標」,他受不了,才決定除掉這個商場上的敵人。
至於蔡佳璋兄弟曾遭人毆打,警告意味甚濃,對此,劉卋璿堅稱與他無關,警方懷疑,劉只是某利益集團的代表,負責買凶,但劉強調自己就是主謀,否認幕後還有影武者。全案經法院審理,最後依殺人罪,判處劉及林子斌等人15到11年不等的徒刑,為這起命案劃下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