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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b吸金案主謀重判16年半 被害人嘆追不回71億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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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台北地院審理im.b吸金案一審重判主謀16年半,被害人到場嘆追不回71億不法所得。
台北地院審理im.b吸金案一審重判主謀16年半,被害人到場嘆追不回71億不法所得。
台北地院審理im.b吸金案今(1日)一審宣判,主謀曾耀鋒遭依《銀行法》違法吸金罪及洗錢罪判刑16年半;張淑芬判刑12年2月,2人不法所得71億餘元沒收,另陳振中等30被告則判1年至8年不等,台灣金隆科技判罰金1億元;均可上訴,被害人自救會代表聽判後表示,此案金流至今仍不明,不法所得未扣案,被害人追不回71億不法所得,至今有被害人負債,但竟有被告業務員獲緩刑,被害人代表對此表示不滿。
判決指出,曾耀鋒對外以曾國緯自稱,委由其父曾明祥自2016年3月24日起擔任台灣金隆公司負責人,曾耀鋒擔任總經理,2018年間架設im.B借貸媒合互利平台網站(im.B為I'm Bank縮寫),對外宣稱為P2P網路借貸平台(peer-to-peer lending),並聲稱提供債權媒合服務;曾耀鋒女友張淑芬為副總經理,im.B平台業務員負責招攬民眾投資該平台所上架推廣的「不動產債權」及「票貼債權」等資金借貸方案,違法進行吸金。
判決指出,被告對外以原始債權人作為金主,先行出借款項予借款人,由借款人提供不動產設定二胎或三胎抵押權做為前揭債權擔保,並透過im.B平台將不動產債權及票貼債權上架,提供給民眾上網認購債權,主管可抽佣金8%,向投資人推銷債權認購方案,並約定保證支付年利率6至13%不等利息,但後來週轉失靈,被害人拿不回錢,2016年6月29日起至2023年5月2日止,匯入原始債權人銀行帳戶總計高達83億餘元,過程中被告還隱藏不法所得。
合議庭認為,被告曾耀鋒到審理時才願意全部認罪,犯後態度比其他一開始即願意坦白全部犯行的其他共同被告不同;再參以本案吸金犯罪所得超過83億元,而曾耀鋒對於這鉅額款項的資金流向,除已發放的本金、利息及業務業績獎金外,剩餘款項究竟流向何處及剩餘多少,被告曾耀鋒自始自終均未提出合理說明交代,只泛稱所有財產都遭檢察官扣押或充當業務獎金,未誠心彌補被害人的損害。
判決指出,曾耀鋒不僅詐欺、違法吸金,造成告訴人受有極大財產損害,他創設平台更使本案業務及行政人員,必須與他共同面臨重罪刑事追訴,以及可能之民事求償;本案其他被告及投資人中,不乏因遭受打擊而身心俱疲,或是家中經濟遭到拖垮狀況,影響所及難以估計,因此判他16年半。
本案由台北地院許芳瑜擔任受命法官,並由有百億金融犯罪剋星之稱江俊彥與林彥成分別擔任審判長及陪席法官。受命法官許芳瑜是司法官第52期結業,曾承理過百富環球資產公司吸金案、前兆豐金控董事長接受客戶招待案等;江俊彥是重大金融專庭審判長,2016年審理幸福人壽百億掏空案時,抵抗外力施壓,依法將被告鄧文聰重判28年,比檢察官求刑的21年還重,充分展現法官的風骨與公平公正及不懼怕威脅。
江俊彥與陪席法官林彥成另曾承審有史上最大詐貸案之稱、金額逾470億元的潤寅案,分別重判楊文虎、王音之夫婦26年、28年徒刑,因此有百億金融犯罪剋星之稱。由於此庭審判品質高,幸福人壽案及潤寅案被告均已三審重判有罪定讞而入獄,今天宣判的im.b案被告人數多、案情複雜,台北地院去年9月1日分案後展現高效率及高審判品質,不到1年就審結宣判。
更新時間|2024.08.01 16:0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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