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1 09:27 臺北時間

控與妻5年無性生活「聯絡就是討錢」 中醫師外遇訴請離婚法官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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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中醫師被妻子抓包外遇,他則藉此控訴對方把他當提款機,兩人已經5年沒有性生活,並以此向法院訴請離婚。(示意圖,photoAC)
中醫師被妻子抓包外遇,他則藉此控訴對方把他當提款機,兩人已經5年沒有性生活,並以此向法院訴請離婚。(示意圖,photoAC)
一名在屏東執業的中醫師被人在國外的妻子抓包外遇,他坦承確實出軌並要求離婚,對方卻不同意,他索性以夫妻雙方已經5年沒有性生活,對方帶著女兒長期生活在國外,每次聯絡都是為了要錢,毫無情感互動,以此向屏東地院訴請離婚,法官審理後認為,兩人感情決裂難以維持婚姻,判准離婚。
據《自由時報》報導,這名屏東的中醫師與妻子結褵近20年,近年雙方感情欠佳,不僅已5年沒有性生活,妻子還陪著女兒去國外唸書,讓他一個人待在台灣賺錢,每次聯絡都是各種理由索討金錢,包括「給錢買車、提高刷卡額度、匯款定出國旅遊的行程、追加生活費…等」絲毫沒有關心他一個人在台灣的生活,夫妻間不僅沒有親密對話,連生活近況的關心也沒有,只要吵架妻子就會用冷戰躲避溝通,中醫師表示,已經多次對妻子提出離婚,對方也都不願意,只是持續地跟他要和女兒一起在國外生活的生活費。
對此,妻子則反駁,中醫師有外遇顯然有違反婚姻忠實及破壞互信基礎之行為,身為過錯方不該以此訴請裁判離婚,表明自己雖然心痛,但仍願意繼續維持婚姻關係,不同意離婚。
法官審理後認為,夫妻感情已嚴重疏離,婚姻關係難以再維繫,故准許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請求判決離婚,但中醫師必須每個月匯款給前妻,善盡撫養子女的責任。
更新時間|2024.11.11 09:2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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