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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子翠分屍案3/性侵不成殺人分屍 富家子因一事性格扭曲成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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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林姓凶手殺人分屍後,夜夜夢見死者索命,嚇到不敢吃肉。(AI繪圖Adobe Firefly生成,本刊美術組後製)
林姓凶手殺人分屍後,夜夜夢見死者索命,嚇到不敢吃肉。(AI繪圖Adobe Firefly生成,本刊美術組後製)
1977年9月9日中午,在新北板橋江子翠附近工作的砂石廠工人,在大漢溪畔1條抽砂管附近,發現1個不明塑膠袋,他好奇打開一看,結果看到1條手臂,還有1塊塊人體殘肢,他嚇得連滾帶爬離開現場,並立即向警方報案。
張女抵死不從,從客廳逃到廚房,再從廚房躲進臥房,林男則一路追,最後把張打昏,再將她活活掐死。為了方便棄屍,林決定分屍,但又擔心鮮血噴濺在自己的身上,會留下跡證,所以決定先用滾水把張的屍體燙熟,再用菜刀把張的頭顱切下,之後肢解手腳及身體,雖然屍體被燙過,但仍流出不少血,所以林還是用了大量自來水沖洗。
林男把屍塊分裝在多個塑膠袋後,當天深夜就騎機車前往中興橋、福和橋,把屍袋往河中拋,返家後燒掉張女的衣服,把張的耳環放在自己的母親家,將張的手錶送給1名計程車司機,當作什麼事都沒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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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子翠分屍案凶手林姓男子(圖)最終遭法院判處死刑定讞。(警方提供)
不過,殺人分屍後,林男晚上常會夢到張女向他索命,嚇得不敢睡覺,吃飯時只要看到肉類,腦中就會浮現張女血淋淋的屍塊,讓他作嘔,所以他根本不敢吃肉,只能吃青菜、豆腐。值得一提的是,由於分屍手法十分專業,警方一度懷疑凶手有醫學背景、熟知人體構造,沒想到林只有高職學歷,跟醫學完全沾不上邊。
林男告訴警方,他的父親在銀行上班,家境富裕,身為家中么子的他,備受母親寵愛,20歲時就娶妻,並生了1個女兒,但他常對妻子家暴、性虐待,妻子受不了,決定離婚。
更慘的是,1975年,也就是他犯案的前2年,因為與人發生衝突,左腿被砍斷、行動不便,內心開始不平衡,加上沒老婆,無法發洩性欲,所以用徵才廣告誘騙女子到住處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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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子翠分屍案轟動一時,甚至還被拍成電影。(翻攝臺灣歷史博物館官網)
由於林男坦承犯案,加上罪證確鑿,檢方很快將他起訴,案發不到1年,最高法院就依殺人棄屍等罪,將林判處死刑定讞,案件定讞8天後,他就遭槍決伏法,為罪行付出代價。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刑事特搜2019
更新時間|2025.08.21 05: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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