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已纏訟20年,7月24日陳麗如親自出庭,她與女兒的律師陳明正表示,新光人壽由吳火獅創立,吳火獅過世後至今未對此進行分割,新光人壽後來投資成立的金控、百貨等事業,其中光是金控,至今整體市值膨漲至8兆元;新光吳家律師黃訓章表示,對方未提出具體金額,將持續調解,若調解不成則進入訴訟程序,由法院審理後判決,陳麗如今提出具體金額進行調解。
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1986年過世,婦人陳麗如2004年突然表明女兒陳子婷是吳火獅的親骨肉,隔年訴請認領,最高法院去年底宣判確認陳子婷是吳火獅的女兒,判決確定的消息一直未曝光,接著,成為新光新公主的陳子婷即於今年6月向士林地方法院訴請分配吳火獅遺產,取得「應繼分」。
吳火獅為新光集團創辦人,1986年過世後,長女吳如月、吳東進、吳如英、吳東賢、吳東亮及吳東昇等6名子女,分掌新光及台新二大集團,事業版圖橫跨金控、百貨、瓦斯、紡織、醫療、公益基金會等,總市值逾8兆元。
陳子婷的認親案從2005年1月在台北地方法院開打後,吳家子女就一直對此冷處理,但心裡早有準備會面臨陳子婷認親勝訴後的分產要求,陳子婷訴請吳火獅認領案,去年11月最高法院判決她勝訴確定,陳子婷確為吳火獅的私生女,她已獲准在身分證上父親欄寫上吳火獅,今年提告要求分產。今調解破局,將由法官進行審理,陳子婷的律師認為,將來判決金額應該會高於67.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