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泰媒報導,泰國國家公園、野生動植物保育廳表示,被捕的男子為54歲的邱國樹(Chiu Kuo-shu,音譯),持台灣護照,原訂搭乘泰國亞洲航空FD234班機,從廊曼機場飛往高雄小港機場,預定起飛時間為凌晨2點35分。

事件發生在凌晨1點左右,當時邱男通過國際線出境安檢時,X光掃描畫面出現可疑影像。海關與野生動物檢查站人員遂要求進一步檢查,結果在他毛衣下發現多個白色網袋與黑色絲襪包裹著活體動物。經清點,共查獲2隻懶猴、1隻松鼠、3隻水獺及2隻亞洲刺龜,總計8隻野生動物,全數屬於泰國法令保護或管制物種。

泰國官員指出,邱男未能出示任何合法許可文件,顯示這批動物並非經合法管道取得。由於他企圖將動物攜帶出境,涉犯多項法令,包括《野生動物保育與保護法》所規定的非法持有及出口保育動物、《海關法》中未經報關輸出貨物,以及《動物傳染病法》關於未經許可輸出動物的條文。若罪名成立,最高可面臨10年徒刑與100萬泰銖罰金。
目前,邱男與查獲證物已移送至自然資源與環境犯罪調查警察總局第一分局進一步偵辦,所沒入的動物則交由泰國國家公園、野生動植物保育廳進行健康檢查與後續照養。

泰國當局強調,非法持有及運輸野生動物不僅違法,亦對生態保育與公共衛生造成威脅。呼籲旅客切勿心存僥倖,從事違法走私行為。
據了解,這並非首起台灣旅客涉及野生動物走私案件。去年12月,另一名台灣男子也曾在蘇凡納布國際機場被捕,當時他將1隻草原犬鼠與2隻小爪水獺藏於內褲中試圖偷運出境,最終同樣被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