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源於大四上學期,陳男因一時興起與室友合養倉鼠,但不久後倉鼠陸續出現離奇傷亡。面對室友質問,陳男坦承因不滿被咬才出手「教訓」,隨後施暴行為日益失控。室友因擔心遭到報復,選擇忍耐蒐證至畢業才正式揭發。
虐殺手段有多殘忍?為何連害數十隻倉鼠?
根據室友提供的紀錄,陳男曾以酒精淋身點火活活燒死倉鼠、放入熱水川燙、用竹籤刺穿腹部、甚至拿口罩繩綁住四肢吊掛等極端手段致死。陳男當時甚至嘻笑表示「牠燙一下就死掉了」,並稱「因為我痛,要讓牠也痛」等歪理。
面對指控,陳男事後辯稱自己從小接受「棍棒教育」,加上曾目睹他人虐待動物,因而建立「不乖就該打」的錯誤觀念,誤以為能透過暴力讓動物服從。
他坦承自身認知嚴重偏差,願意承擔社會批評與法律責任。但吹哨者質疑,台大過去面對類似虐殺動物案曾暫緩畢業手續並予以退學,反觀高雄大學設有法學院,處理態度卻極為冷淡,令人心寒。
記2大過就能順利畢業?校方與動保處如何回應?
對此,高雄大學回應指出,校方6月底召開學生獎懲委員會後,經十多名委員審議,已對陳男核予「記2大過」處分;至於陳男是否錄取成大研究所,高大與成大皆表示事涉學生個人資料,不便對外回應。
高雄市動保處則表示,經調查與蒐證後,認定陳男涉有故意傷害動物致死之情事,已依《動物保護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依現行法規,故意傷害動物致死者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後續刑事責任將由檢方依法調查認定。
稍早,國立成功大學針對曾涉嫌虐鼠的陳姓男子考取該校物理系研究所並完成報到一事作出回應。成大發言人暨副校長李俊璋證實確有此事,並表示校方近期收到大量要求拒絕該生入學的信件,備感困擾;但該生係依據相關考試規定辦理報到,學校必須依法行政,無權拒絕其入學。校方同時強調,陳男涉嫌虐待倉鼠屬於個人行為,且案發當時他並非成大學生,事件與校方無關,盼各界能夠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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