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醫院表示,雖然該名護理師手掌韌帶損傷與咬傷的因果關係尚未釐清,該院仍從寬給予假期、公傷假等,沒有調整他的職務,目前陳仍處公傷假期間。院方強調,今年已二度指派律師與陳面談,討論官司後續訴訟及不起訴處分因應及民事侵權行為等內容,該院內部也已核准為他聘請律師,是陳不願意接受該院律師。

院方透露,該名護理師向病患求償100萬元,院方認為,求償應有明確的醫療收據,如此高額求償與常情不合,除此之外,陳還要求病患應給付請假期間的工資,不過,院方律師則指出,陳已有公傷假領取薪資,不應重複向病患請求,法院也不會准許此請求。
另外,院方指出,該名病患已向陳致歉,並提出賠償金表達和解意願,但陳不願接受,稱要「告死病患」,該院認為,醫護人員理當有慈悲心、同理心,無法認同他用得理不饒人的方式對待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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