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草擬的租賃專法,是台灣第1部租屋專法,其中5大修法方向為強化保障租賃關係、提供出租人租稅優惠、建立租賃專業服務制度、增加免費租賃糾紛處理管道,與輔導成立非營利團體協助租賃事務。
為避免類似惡房東張淑晶的案例,草案條文明定,未來租屋房東收取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總額,並在契約消滅時返還,來保障租屋族群的權益。
而該草案透過減免綜所稅優惠,目的是要讓房東浮出檯面,願意接受政府列管,若房東每月每房租金在6,000元以下免徵所得稅,6,000元至2萬以租金53%計算,超過2萬元部分,則須按《所得稅法》規定的減除標準計算。
此外,該草案提供房東減免稅金的「糖果」,當然也會祭出「鞭子」,若非政府扶持的租賃服務業者,而私下經營包租、代管,最重可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處法,情節嚴重者得勒令停業。
其實,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退休教授華昌宜曾提到,台灣地價、房價容易炒作,民眾買不起一個安身立命的家,才會造成1989年訴求「住者有其屋」的無殼蝸牛社運,如今政府一昧蓋社會宅、青年宅,卻沒有發揮功能來匡正畸形的租屋市場。
台灣租屋市場供不應求,但面對寸土寸金的窘境,一般老百姓租不起、租不到,想居大談何容易,租屋黑市凸顯房東逃漏稅、出租宅消安品質低落,政府無法掌握這個地下經濟,那該如何讓房東浮出檯面?希望《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三讀通過後,火速健全租屋體系。
近年違建火警死傷嚴重
- 2014.12.28 台北市南港5樓頂加分租11間套房失火,造成1人死亡。
- 2015.01.20 桃園新屋違建鐵皮保齡球館大火,造成6名消防員殉職。
- 2015.01.27 苗栗南苗市場違建鐵皮屋電線走火,造成2人死亡。
- 2017.08.10 台北市士林4樓頂加分租4間套房失火,造成情侶雙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