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億公主離婚了】青梅竹馬15年切了 2月辦好手續小孩跟王家

最後更新
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將王思涵視為心頭肉,對孫子更是疼愛有加。
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將王思涵視為心頭肉,對孫子更是疼愛有加。
文|劉志原攝影|攝影組主播|智偉

宏仁集團千金王思涵,17歲時與大她2歲的黃健維相識,清純少女遇到書香世家的黃健維,互有好感而成為朋友,2007年開始交往,儘管雙方資力相距懸殊,但2人真心相愛,決定共結連理,並在2015年於北海道舉行夢幻婚禮,去年,男方指控女方與婚攝外遇,女方指控男方家暴、夫妻2年沒性生活,鬧得不可開交,今年2月底雙方終於和解,已辦妥離婚登記,小孩則先跟媽媽。

本刊調查,身價超過200億元的王思涵與黃健維,在雙方律師的協調下,終於同意彼此放手,今年2月底正式簽字離婚,並在律師的陪同下,一起到台北市信義戶政事務所辦妥離婚登記手續,目前王思涵的戶政資料上,配偶欄已是空白。

知情人士指出,王思涵與前夫黃健維的離婚談判,一開始問題一直卡在婚攝林俊龍身上。本刊調查,去年8月中,黃健維搬出與王思涵位於「御之苑」的住宅,2人正式分居,王思涵向父親王文洋說,不堪遭家暴而想離婚,請出王文洋與黃健維父母洽談,但是對方並不同意。

直到去年11月,黃健維透過律師要求15億元現金,並附送1戶位於台北市仁愛路房價約4億元的「吾疆」豪宅做為和解條件,同時要求兒子的單獨監護權,但王思涵認為這是天價,且王家絕不可能放棄兒子的監護權,因此立即回絕。

雙方委請律師又經過一個多月談判,去年12月24日終於有初步共識,以1億至2億元現金及兒子共同監護的條件和解,但幾天後媒體就刊出王思涵與攝影師林俊龍當街摟腰的照片,雙方談判因此停止,王思涵此時才反控黃健維家暴。

延伸閱讀
鏡週刊掌握趨勢,領先一步: 從國際大事到生活小確幸,我們確保您不錯過任何一個重要瞬間,誠摯邀請您立即加入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