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主訴律師謝孟羽表示,法官判決經濟部敗訴的主要原因是沒有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諮商同意參與權。
本案目前仍可再上訴。但若一路都是太魯閣族人贏的話,會發生什麼事?如果經濟部核准亞泥礦權展限的處分被撤銷,亞泥新城山礦場就得重新申請展限。但是,現有《礦業法》第13條規定,在展限案申請期間,業者仍擁有採礦權。
也就是說,若《礦業法》不修,這個訴訟的最終結果對於亞泥目前在花蓮的實質挖礦行為並沒有影響。而如果最終亞泥的礦權展限真的被駁回,依據現行《礦業法》第31條規定,政府要賠償亞泥的損失。
《礦業法》在齊柏林導演逝世後,曾被蔡政府列為優先法案,但遲遲未能通過。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反亞泥,還我傳統領域自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多次開記者會呼籲礦業改革,終在6月18日獲得總統蔡英文口頭承諾,《礦業法》在立法院下個會期會立即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