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獨有偶,失責的除了屏東縣府外,本刊上週也獨家踢爆桃園出現一名戀童惡狼,38歲的李姓男子在今年2月透過交友軟體誘姦年僅11歲的女童樂樂(化名),甚至趁樂樂父母不在家,侵門踏戶與她發生性關係,被害家屬於3月向檢警報案後,惡狼卻仍出現在女童週遭糾纏不休,讓家屬氣得向本刊投訴警方消極辦案,才會讓小6女兒不斷被惡狼玷汙,桃園市府社會局在接到通報後的處置方式,恐怕也難辭其咎。
日前,報導刊出後,檢警已對李姓男子進行搜索並且帶回偵訊,由於惡狼也坦承與樂樂發生性行為高達6次,桃園地檢署也以有反覆犯案之虞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最終惡狼仍以80萬元交保獲釋,讓樂樂親友痛心表示:「難道司法治不了他了嗎?」,樂樂母親得知消息後,則表示氣到不知該說什麼。
尤其在報導出刊後,桃園警方還私下要求樂樂媽媽噤聲,甚至以恐遭「法辦」為由勸阻,讓樂樂媽媽直言根本就是「恐嚇」,她憤怒的說:「與其期待司法或政府能夠保護我,不如我自己努力找房子搬家,讓這匹惡狼找不到我女兒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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