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長許宗力指出,在民眾眼裡,每一個公務員都是國家的門面,每一次與公部門打交道的經驗,都影響著民眾對政府的信賴程度,因此,公務員是否嚴守紀律,攸關著國家的施政能否獲得人民認同,這次的懲戒法院改制,以及公務員懲戒法的修法上路,使公務員懲戒制度更加能夠確保政府的良善治理。
許宗力表示,今天以前的公務員懲戒制度,是採一級一審制,對於被付懲戒人的權益保障並不周全,這次公務員懲戒法的修正,除了將公務員懲戒案件的審理制度改為一級二審制之外,也包括改以公開審理為原則等;此外,在懲戒法院新制上路的第一天,原本隸屬於司法院的職務法庭,也自今天改置於懲戒法院,並從一級一審制變更為一級二審制。
為了避免讓外界有官官相護的疑慮,這次修法,最重要的就是第一審的法官、檢察官懲戒案件的合議庭組成,除了3名職業法官外,額外會加上2位參審員共同審理,目的是藉以納入多元觀點,不護短的態度,來把關法官、檢察官的監督淘汰,也展現出司法願意聽取批評,勇於接受檢驗的決心。
許宗力表示,期待將能看見更加勇於自省、負責的政府以及司法部門,而無論是新上路的懲戒法院,或是其中的職務法庭,都會繼續為全民把關,來落實改革意旨,督促政府及司法機關自我鞭策、自我改進,並為臺灣人民謀求更大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