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法務部前參事羅榮乾和翁吃飯高達74次,是唯一被法務部移送監察院的檢察官,翁茂鍾筆記提到,2003年間,時任財政部長李庸三因擔任中國農民銀行董事長期間,涉及台東知本飯店超貸案,遭北檢起訴並求刑7年,隔天,翁茂鍾即和羅榮乾一起去慰問李庸三。不過,羅榮乾提到他與翁茂鍾是台南學甲同鄉,他從來沒有偵辦過翁茂鍾的案件,雙方也少有飯局,面對法務部的批評,只能「回頭自省、反求諸己。」
調查報告中情節最誇張的是,翁茂鍾的怡華公司,原本積欠法國巴黎銀行3億元債務,在方萬富1998年任職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期間,檢方運用偵查技巧讓原本欠債3億元的本票,變成是人偽變造,翁瞬間解套不用還錢,時任承辦檢察官曲鴻煜及檢察長方萬富,又正好就在那段期間分別買了10張及50張怡安公司股票,對照翁的官司解套,承辦司法人員也買到飆股,法務部移送檢方分案調查有無涉及不法。
由於方萬富曾任檢察長及最高檢檢察官,一旦被認定買股涉及貪汙,最重將面臨無期徒刑。此外,更離譜的是,去年6月,監察院首次表決石木欽彈劾案,以7票對4票否決,接著再開會,即因人數不足流會3次,當時外界盛傳有特定監委護航,才讓本案數度卡關,直到新任監委上任,方萬富跟著卸任,情況才有變,最後才以12比0票通過彈劾。
但也因為方、曲2人涉協助翁茂鍾擺脫3億元債務,竟釀成「銀行員之死」世紀冤案的憾事。翁茂鍾透過他的司法好友們相挺,不僅免除了自己怡華實業的3億元債務,還追殺依法向他追債的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2003年諸被判有罪含冤而死,然而,諸慶恩的死,當年並未讓此案終結,翁茂鍾透過司法,追殺諸慶恩的妻女,諸家面對此風爆,至今十多年仍低調。
1月28日,監察院長陳菊與主辦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彈劾案的監委王美玉巡察行政院,王針對此案中的「銀行員之死」事件,當場向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石木欽案中,巴黎銀行與翁茂鍾的3億元債務官司爭議,除導致依法向翁追債的銀行經理諸慶恩壯年辭世、家破人亡,當時諸的8歲及9歲女兒還被翁提告求償5億元、巴黎銀行平白損失3億元,本案司法不公將可能影響台灣的國際聲譽及清廉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