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導,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昨(14日)召開會議,研議養豬場使用廚餘規範,決議10月起禁止199頭(含)以下的養豬場使用廚餘,200頭(含)以上者,則可在取得環署許可後持續廚餘養豬,並在今天宣布此事,估計有273場會受到影響。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指出,自8月23日至9月14日查獲的27間違規使用廚餘的豬場,規模都是199頭(含)以下,顯示出此規模為高風險養豬場,因此禁止用廚餘養豬,若違規將依飼料管理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開罰,首次開罰8萬元,再犯40萬元,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金,9月底前將公告相關配套辦法修正。
陳吉仲表示,受到影響的273場將輔導轉型或退場,若轉型用飼料每頭可獲2,500元補助;退場則會給予畜舍、廢水處理設施及畜舍拆除廢棄物清除等補助,並提供獎勵金,如畜舍面積100平方公尺以下40萬元,初估273場全退場將編列12億至13億元,半數則是6億元,預算來自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將呈報行政院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