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2 09:46 臺北時間

【大S法院訴離1】汪小菲微博改名「汪少菲」 其實已經暗示婚姻狀態

mm-logo
時事
汪小菲(左)與大S(右)在中國認識後僅見面4次即訂婚,卻在婚後10年傳婚變。(翻攝大S微博)
汪小菲(左)與大S(右)在中國認識後僅見面4次即訂婚,卻在婚後10年傳婚變。(翻攝大S微博)
汪小菲與大S的離婚傳言不斷,11月5日汪在微博發文說:「我不叫汪小菲,我叫汪少菲,這是我的本名。」知情人士指出,汪小菲之前與大S上節目時,曾提到自己小時候叫少菲,但辦身分證時對方聽錯誤寫成小菲,大S在節目中說汪小菲好聽多了,如今汪小菲在微博改掉妻子覺得好聽的名字,這一天正是大S正式向台北地方法院訴請離婚、汪小菲接獲通知的日子。
11月5日汪小菲將微博名稱改為汪少菲,這天也被通知大S已提告離婚。(翻攝「汪少菲」微博)
9月底汪小菲來台時,對於婚變傳聞鬧得沸沸揚揚,在網路直播說:「我們很好!」10月底汪小菲回中國,卻刪光抖音中有關大S的內容,2人的離婚傳言再度甚囂塵上,但這次2人與S媽及汪小菲的母親張蘭都未再否認。
知情人士指出,汪小菲9月底那次來台,應不是如外界傳言要替10月6日出生的大S慶生,而是與她談離婚,返回中國後,大S即在11月初告進法院,要訴請與汪小菲離婚,並隨即由法官進行調解,協商討論財產及家人相處模式。
汪小菲(右)與大S(右)育有1對子女,由媽媽帶在台灣生活。(翻攝汪小菲微博)
知情人士說,大S與汪小菲已針對離婚協議內容達成共識,但因汪小菲是中國籍,加上他在台灣開設的「S hotel」屬於中資投資企業,相關文件還要經過兩官方文書認證,若2人確定要離婚,法院也會寄一份筆錄到戶政事務所,雙方只要各自透過網路申辦,就可以辦妥離婚手續。
至於相關的財產分配也可在法院介入下進行交割,在一審地方法院就可以解決,官司不必打到三審判決確定,也不必親自出面辦理,期間2人若決定不離婚,只要撤回起訴即可,付給法院的相關費用也只要1,000元。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0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