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今年4月16日上午,1名長相清純的女正妹小如(化名)赴孔繁錦位在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南路的診所就醫,孔繁錦初步問診後,以病情尚需深入詳談及先看完下位病患為由,請護理師將小如帶到另個放有床鋪的診間等待。
不久後,孔繁錦進入診間,被控趁小如躺在床上閉目養神,竟先將診間反鎖,並親吻小如額頭,小如被嚇得急忙側身閃避,孔繁錦仍用手將小如的洋裝裙襬掀起,並伸手觸摸對方臀部。
小如向檢方指控,孔繁錦意圖性侵,不但解開皮帶脫下褲子,還用雙手欲將她翻身,她苦苦哀求,但孔繁錦竟對她稱:「求求妳、拜託,不然就正面」、「不然趴著也行」,小如嚇壞,不斷抗拒並表明「我不行」、「我不要」,但孔繁錦仍用手指強行插入她下體。
未料,孔繁錦不久後又重施故技,涉嫌對另名女病患小美(化名)伸出狼爪,並以檢查背部痘痘為由,將額頭貼在女病患背上,還說「你有感覺我喜歡你嗎」,隨後伸手觸摸對方腹部,並將手伸進褲子,藉此性騷擾女病患。
雖然孔繁錦到案後矢口否認犯案,不過,檢方依被害人出示的對話內容、驗傷單等就醫紀錄,認為犯行明確,加上孔繁錦犯後飾詞狡辯,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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