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苗栗縣泰安鄉觀光休閒暨策略聯盟協會理事長的退休刑警簡賢福,談起14年前救出肉票的情景,記憶猶新。
匪騙掛炸彈 活在恐懼中
他告訴本刊:「我們在新北市鶯歌一間套房找到謝姓夜校生,當時他的眼睛被貼上膠布,嘴巴被毛巾勒住,身體被繩索五花大綁,坐在浴室馬桶上,臉上眼淚、鼻涕交雜,實在很難想像,被擄走的這8天他是怎麼撐過來的。」
簡賢福表示,當警方解開謝姓夜校生嘴上的毛巾,確認身分無誤,準備幫他鬆綁時,他卻突然大喊:「不要碰我!不然大家都會死!」他告訴警方,綁匪說在他身上掛了炸彈,只要他亂動或意圖逃跑,炸彈就會引爆,但他身上除了衣物跟繩索,沒有其他東西,更遑論炸彈。警方對於他這些天被綁匪所騙,活在恐懼中,深感同情。
這起綁架案發生在2008年1月21日早上,謝姓夜校生一如往常,騎著腳踏車從桃園大溪家中出發,準備到伯父經營的工廠上班,卻遲遲沒出現,謝父得知消息後,沿路尋找,後來在離家不遠的一處轉角,發現兒子的腳踏車停在路邊,第一時間,他還以為兒子蹺班,跑去玩樂。
不過,謝父詢問鄰居、親友,完全沒人見到兒子蹤影,當天晚間,謝家接到一通電話,來電的男子凶狠地說:「你兒子在我這!拿個4、5,000來贖人!」單純的謝父還回問:「是5,000元嗎?」男子一聽,氣得大罵,甚至揚言要將謝姓夜校生的手指剁下寄回家,謝父這才驚覺兒子真的被綁,趕緊向警方報案。
令人不解的是,謝家並不富裕,謝生還得到伯父的工廠打工,貼補家用,綁匪為何鎖定這樣的對象犯案?在未釐清綁匪的動機前,警方只能先調閱案發現場周邊監視器清查,監視器雖然沒有拍下綁架過程,但清楚拍到一輛黑色休旅車,在謝生經過該路段後迴轉尾隨,不久,這輛車開上高速公路交流道,往新北市三峽的方向駛去,行跡可疑,警方因此開始跟監該車車主,希望有所斬獲。
一度找錯車 重查逮嫌犯
時任桃園縣警察局局長的林德華,對這起綁架案十分重視,每天親自主持專案會議,但當他聽到專案小組鎖定犯案車輛及對象後,並未感到高興,反而有些質疑。隔天,林請司機開公務車載他重回現場反覆模擬,結果證實,就算開得再快,也無法在專案小組認定的時間開上交流道,根本是搞錯對象。
為了亡羊補牢,警方將監視器清查範圍擴大,才發現真正的犯案車輛跟警方原本鎖定的黑色休旅車是同一款,2輛車還在同一路口上演「向左走向右走」的戲碼,因此造成誤判。警方調閱車籍資料,發現犯案車輛登記在一名劉姓女子名下,巧合的是,劉女的父親與謝父是舊識,謝父曾透露,案發第2天,久未聯繫的劉男曾打電話問他家中發生何事?專案小組因此認定劉男涉嫌重大。
另一方面,謝父也跟綁匪討價還價,最後向親友借了45萬元,並透過地下匯兌,轉帳到綁匪指定的對岸銀行帳戶,但是謝姓夜校生依舊音訊全無。簡賢福說,案發第5天,警方硬著頭皮把劉男帶回偵訊,磨了3天2夜,最後因刑警大隊大隊長廖訓誠說了一句:「人沒死你就還有機會!」突破劉的心防。
同年1月29日下午,專案小組在劉男的帶領下,來到鶯歌尖山路的一間透天厝,員警逐層搜索,最後鎖定3樓最角落的房間。簡賢福告訴本刊:「當時隊長還在門外對肉票喊話,但沒任何動靜,進入房內後,發現人去樓空,真的很灰心,後來打開浴室門看到肉票,大家才鬆了一口氣。」
警方救出肉票後,先將他送醫檢查,隊長在車上問他,為何不出聲?他才回神表示:「當時綁匪在旁邊叫我別出聲啊!」讓隊長大吃一驚,此時,留在現場的鑑識人員也回報,一名林姓共犯用紙箱當掩護,藏在陽台的洗衣機旁,身上還有槍,所幸他乖乖就逮,沒有造成任何傷亡。
三人組負債 犯案綁錯人
警方調查,綁架案是由一名陳姓男子策劃,劉男則是共犯,案發當天,劉開著女兒的車,載陳、林2人到謝姓夜校生住家附近等待,看到目標出門後,劉開車尾隨,並以車擋人,接著陳、林下車,假冒警察告知謝生涉及竊盜案,要他配合調查,謝不疑有他,乖乖上車,接著就被帶到鶯歌囚禁。
簡賢福透露,陳、劉、林3人因負債累累,所以共謀犯案,陳透過劉得知,謝生的大伯家境富裕,因此鎖定要綁架大伯的兒子,卻因謝生每天出入大伯的工廠,陳等人以為他是目標,才綁錯人,最後索性將錯就錯,向謝父勒贖,最後陳男被判刑11年,其他2人則判刑3到7年,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