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6 16:42 臺北時間

童仲彥要被關了 貪公款5萬判3年10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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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因詐領公費,被判刑3年10個月。(本刊資料照)
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因詐領公費,被判刑3年10個月。(本刊資料照)
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以人頭助理詐領公款及不實申報勞保案,最高法院今(16日)判他3年10個月確定,童仲彥因家暴等爭議淡出政治後,成立金色力量黨,並任第1任黨主席,他轉換跑道成為網紅,並曾拍攝成人影片,今遭判刑定讞,確定將入獄,檢察官已啟動防逃機制。
童仲彥遭檢察官起訴指控,他於2010年12月25日起至2014年12月24日擔任台北市議會議員時,明知議員聘用公費助理的補助費,依法是議會編列預算支付,不是議員薪資的一部分,也不是對於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卻以蔡姓人頭助理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12萬3,842元,先匯入蔡姓人頭助理富邦商銀帳戶內,再由童仲彥指示另名助理將上開款項領出挪為他用。
一審台北地院2019年認為罪證明確,童仲彥不法所得共12萬餘元,依《貪汙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他7年6月,褫奪公權4年;不實申報勞保案,另再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5月,可以易罰金15萬元。
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合議庭仍認定童犯行明確,但一審認定的不法金額12萬元,二審認為其中7萬餘元是合法支用,改認定不法金額為5萬餘元,貪汙部分改判3年10個月,不實申報健保部分的5個月,則維持一審原判確定;童仲彥針對貪汙的3年10個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定二審判決適當,駁回上訴,童仲彥遭判刑確定,將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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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4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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