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指出,南區分署去年10月27日由政風室帶同吳姓倉庫管理員,前往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自首,並報請本署檢察官蔡佰達指揮偵辦。
案經調查後,認有多家碾米廠牽涉其中,去年11月10日針對兩家碾米廠發動第1波搜索,帶回碾米廠負責人及多位負責載運米糧司機調查,發現倉庫管理員是從每袋公糧挖取少量米至其預先準備好空袋內,再用劣質米填補到數量短缺的米袋內,藉此侵占公糧,待累積至約20至30噸數量後,再以遠低於市價行情,每噸約1萬8,000元價格銷贓給特定碾米廠。
檢察官偵訊後,認吳姓倉庫管理員及碾米廠曾姓負責人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及故買贓物等罪嫌重大,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2人羈押禁見獲准,另名碾米廠林姓負責人則以15萬元交保候傳。
檢廉持續追查,發現仍有其他碾米廠業者私下向該倉庫管理人員買受公糧,去年12月、今年1月間陸續發動4波行動,羈押4名相關人後,掌握農會幹部涉案事證。檢察官昨拘提農會許姓總幹事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侵占公有財物罪嫌重大,有逃亡及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