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5月都固定是申報所得稅的時間,不過這2年碰上COVID-19疫情,財政部去年曾延長申報期限1個月。今年本土疫情再度升溫,不少立委都出面呼籲財政部,應將個人綜所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申報,比照去年暫緩徵收、延長到6月底。
財政部昨天於官網釋出公告,宣布若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接受治療、隔離、檢疫者,無法於5月底前完成申報繳納稅捐,將可延長申報繳納期限至6月30日;如果展延期屆滿時,仍接受治療、隔離、檢疫者,其報繳期限自治療、隔離、檢疫結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
面對立委們呼籲全面展延等訴求,蘇建榮今回應表示,今年疫情與去年狀況不同,去年隔離人數較少,隔離通知書可馬上發出去,但是今年確診與隔離人數越來越多,會進一步思考是否要延長到6月底。蘇更強調,自己並非是「鐵板一塊」不知變通,會滾動式的檢討,確診人數也將會是判斷的指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