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富邦產險開了第一槍,宣布重複投保防疫保單的保戶不核保後,許多產險公司陸續跟進,引發保戶大量反彈,甚至在google map上修改產險公司的地標出氣。重複投保就不能核保嗎?保險法權威、政大法學院教授葉啟洲表示,基於保險契約自由的精神,保險公司並無違法,但商譽受損不在法律問題範圍內。
葉啟洲指出,商業保險在契約還沒成立之前,保險公司有契約自由,基於哪些原因拒保或拒絕續保,法律上並沒有限制。已經投保他家、或同家同類型保單也都是保險公司核保因素,並沒有違法。意思是在契約成立之前,保險公司均能用重複投保來婉拒承保。
不同的是契約成立之後,保險公司就不能再用保戶有重複投保的狀況,而拒絕承保,來免除自己減少理賠的責任。也就是行政院院長蘇貞昌所表示的,已核保就要賠。
保險公司表示,保險契約的成立需要有三要件:要保人投保、保險公司核保、最後收到保險公司的契約書,三個要件均成立,這張保單才算完成。許多保戶購買防疫保單是透過產險公司的網路投保,已經線上完成繳費,但這並不算是完成投保,必須要等到保險公司回寄電子保單才算是核保、投保完成。
除了防疫保單外,能線上投保的旅遊平安險、意外險等也是如此,須等到保險公司寄發契約書才算核保完成,另外保戶也有10天的契約審閱期,能在契約期間內反悔,撤銷保單。
至於為何目前不斷在炒重複投保拒保的問題,原因是有大量保戶在4月中疫情變嚴重時投保,產險公司核保不及,大批保戶尚未收到保單,還在等待核保過程,如今有產險公司拒絕重複投保,雖無違法,但因為去年不曾有產險公司主張複保險的問題,今年因環境改變而主張,確實讓保戶觀感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