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名老闆日前在「匿名公社」發文表示,今年初他在熬高湯時,沒注意到鄰居女童跑到店裡玩,2人不慎撞在一起都被燙傷,他協調2個月付了和解金20萬元和所有醫藥費,前後花費近50萬元。
但女童爸認為不夠,要求100萬元賠償,並稱女兒大腿留疤會留下心理陰影。餐廳老闆無奈透露:「我實在不知道為什麼還要額外跟我們要,他說如果不給他會讓我們無法開店。」
老闆表示,調解委員說「女童跑進店裡,對方家長也有責任」,他是心疼妹妹受傷才會答應原先的條件,現在被突然又被要求巨額賠償,讓他感到相當無助發問:「請問這樣可以報警嗎?」
對此,不少網友建議:「不要私底下和解,應該上法院跟法官說,記得準備錄音器,店裡盡量裝有錄影錄音的監視器」「調解委員會那裡他們如果有簽和解,就不能再提告要錢」「去調解吧!有記錄才能保護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