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4月時初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擬針對犯《洗錢防制法》確定之立委增修「終身不得參選」規定,若是法案最終通過,已被判刑確定的陳致中也將終身無法參選,被視為是「陳致中條款」。
對此,目前正在保外就醫的前總統陳水扁今下午3點現身凱達格蘭大道,手持請願書,從台北賓館下車後,柱著拐杖步行至總統府遞交請願書,並發表談話約10分鐘後上車,再至行政院、立法院等繼續請願。
陳水扁對媒體喊話稱,自己重返凱道、人生第一次行使請願權,他作為保外就醫的受刑人也享有《憲法》保障之請願權,且他認為總統蔡英文如今沒有連任壓力,也非任民進黨主席,應該聽得進自己的請願。
陳水扁稱《洗錢防制法》是2005年在自己任內通過的法案,因應世界潮流,得到很好的口碑,但因時間倉促其實內容諸多拼湊,把很多不同樣態的犯罪放入,立法用意原本應該是防制洗錢而非防制參選,不該被誤用,若是觸犯的話一律不得參選,他認為這是違反立法宗旨。
陳水扁也強調,這一點他是「過來人」,要像蔡總統報告,美國的《洗錢防制法》也不是涵蓋所有洗錢,主要是有違國家安全者,但我國的法律跟國家無關的也列入,把洗錢防制變成參政防制、參政褫奪,這就有問題。
陳水扁強調,我們是五權憲法的國家,儘管行政院或立法院再大,仍有司法院以及法院法官定奪有罪無罪,儘管被判有罪,只要不是死刑、無期徒刑,被判褫奪公權上限都是10年、沒有一輩子的,因此陳水扁也批立法院若通過修正草案,是超越法官,反問「可以超越法官嗎?法官都沒有那麼大的權力」。
陳水扁還稱,若要這樣,乾脆廢除褫奪公權,直接讓立法院或行政院決定誰能參選、誰這輩子不能參選。陳水扁稱他自己年輕時因為蓬萊島案坐牢8個月,出獄後身為「更生人」,但仍受到《更生保護法》保障。他強調,行刑的目的是讓受刑人會改,質疑如果今天無視更生保護,年輕時犯的錯、一輩子都不可原諒,「這樣對嗎?這樣合理嗎?」
最後陳水扁也稱,美國曾國會議員參政權遭剝奪的案例,最終最高法院是判決剝奪參政權違憲無效,呼籲政府看看美國的例子,認為剝奪參政權是特別不符比例原則、違憲中的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