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21日召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啟動記者會,營建署署長吳欣修於記者會上表示,租金補貼方案自去年擴大辦理,申請戶數32.6萬戶,合格戶數27.8萬戶,是開辦以來新高。今年申辦程序更加簡易便民,不限時間、隨到隨辦,且配合《民法》成人年齡下修至滿18歲即可申請,並委由各地政府就近協助,民眾不必特地跑到台北。
「舊戶帶入免申請,去年的27.8萬戶不用再申請;今年也改為凡是『受監護人』都納入資格,全面照顧到家庭。」吳欣修也強調,租金補貼的用意是政府照顧租屋族群,不需要房東同意,因此不需檢附房東的身分證字號。
依據行政院消保處15日最新公告,為落實租屋居住正義,「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第貳點「不得記載事項」便明定,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租客可依《消保法》主張約定無效,違者得按次處罰,最高加重處以50萬元罰鍰。
4大申請程序更簡便
- 採隨到隨辦,沒有申請期限。
- 舊戶直接延續補貼,不用重新申請。
- 不需提供房東的身分證字號。
- 18歲以上(包含學生租屋族群)皆可申請。
以台北市的學生租屋族群為例,北市單身未滿40歲且未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每月補貼上限為3,000元,另可再加碼補助1.2倍,申請通過後,即可領取3,600元(3,000元×1.2倍=3,600)。
再以最廣大租屋族的新北市為例,分為2大區塊,補貼金額稍有不同,例如同樣是單身青年,若租屋於板橋、三重、蘆洲、新莊等新北市蛋黃區,以2,400元擴大補貼、補貼金額加倍1.2倍至2,880元;若是租屋於三芝、坪林、瑞芳等蛋白區,補貼金額則是2,000元×1.2倍=2,400元。
雙北租金補貼金額分級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