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表示,朱國榮原名朱子昭,中國廣州人,27歲與夥同從廣州偷渡至澳門的「大圈仔」搶劫運鈔車,還因此遭到通緝,犯案過程還被改編拍成港片《省港旗兵》,朱國榮後來到台灣,合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但也涉案而入獄,出獄後才改名朱國榮,朱國榮2007年入主國寶集團,從殯葬業、休閒業、飲食到金融業及媒體業都是他的事業版圖,大同及泰山的經營權之爭也都被指涉入,朱國榮身價逾百億。
朱國榮涉及2件炒股案,今年3月及4月,分別遭高院判刑8年及16年,並予限制出境,2案都已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由於第三審為法律審,依《刑事訴訟法》第389條規定,必要時才會開庭言詞辯論,目前除除死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要開庭言詞辯論外,像朱國榮所犯《證交法》案,上訴最高法院後不會開庭言詞辯論,若他逃亡,不會影響最高法院審判,若最高法院認定他有罪,不受被告潛逃影響,還是會判他有罪,上訴三審審理中案件,若要對被告羈押或限制出境及日後必要時的通緝,會由二審法院處理。
朱國榮上週五就未依法院裁定至台北市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報到,家人也表示他不在家,警方立即通報法院,昨法院傳喚朱國榮、律師及具保人於昨天到法院,他的2位委任律師到庭表示,已經聯絡不到朱國榮了,法院也立即發出拘票,並訂於9月21日開庭,若他未到即會由高院通緝,交保金5億元也會被沒入國庫。
朱國榮所涉2件《證交法》案件,今年3月間,高等法院針對朱國榮涉嫌在2011至2013年間利用人頭戶炒作龍邦國際興業股票,先拉抬股價再倒貨給國寶人壽獲利逾6億元案,認為朱國榮犯行明確,但不法所得與一審認定的金額不一樣,並未逾1億元,撤銷一審重判朱國榮15年的判決,改判8年徒刑,犯罪所得2,971萬多元沒收。
今年4月間,高院審理朱國榮涉另件內線交易台壽保股票、炒作龍邦國際股票,認定朱國榮則判他16年徒刑,犯罪所得1億8,036萬元沒收,刑期比一審的12年4個月還重;朱的親信友人向《鏡週刊》表示:「朱總裁不會回台灣了」朱國榮現年70歲,面臨通緝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