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今年7月公布《111年度台北市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台北市都發局犯下多項缺失,其中台北市文山區樟新水岸社會住宅統包工程被發現,原訂113年完工,營造廠商竟在預定完工期前1個月,提出展延工期368日要求,台北市政府竟也同意展延。
據了解,公務機關統包工程除了統包廠商製作月報表供查核,監造單位掌握施工品質,另有專案管理單位、審查、協調、督導工程進度,若工程存在落後狀況,應在每月報表中回報。但樟新水岸社會住宅工期落後超過1年。對此,都發局事後僅各罰1萬元違約金、統包廠商5萬元、監造單位5,000元違約金。
報告中也指出其他重大工程問題,包含廠商於混凝土試體製作後,未依施工規範所載48小時之 期限送試驗室辦理養護、抽查現場施作項目,發現地下3層廢水池BS版(基礎上版)與FS版(大底)間淨高度不足、連續壁壁體多處滲水、地上5至6層間及8至9層間A梯牆面 混凝土剝落、屋突層花台牆預留之鋼筋比對放樣位置已出線等施工缺失。
此外,審計部抽查時也發現,統包廠商提報派駐工地人員第9次異動,於機關核定工地主任更換後,部分屬工地主任職掌之工程文件仍由他人簽章。形同工地人員更換後,簽名人員竟未改變的反常情形,疑似有違法刑法偽造文書登載不實之嫌,對此,都發局並未移送檢調機關,僅以製作簽報簿作業核有疏失,扣罰統包廠商7萬餘元、監造單位1,000元及專案管理單位500元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