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男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目前跟女友租屋同居,他打算買一間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將負擔本金與一半的利息,由於新竹房價高漲,房貸壓力較大,在雙方收入相近的情況下,他希望女友能分擔一半的房貸利息,或者支付同條件租屋的一半租金,認為只是將房租轉化成房貸利息。另外,原PO也補充說明,女友未來也計畫買房來收租,「屆時收租平分,不需再幫我繳利息部分」。對此,原PO疑惑自己這種做法是否太過分?
這番言論讓不少網友怒批原PO太過算計,認為個人房貸應自行償還,「有心想結婚,可不可以不要婚前就在算計彼此的錢?我覺得你那麼愛算,你其實可以一個人過生活就好」「沒結婚就想要對方幫忙付房貸真的很怪」「你現在房子買你名字,先讓女友付水電即可,之後你們結婚了,房子改共同持有,她再負擔一半房貸」。
還有人認為男方太自私,「你買一間要女生出一半房貸,你女朋友買一間卻要自己出房貸,還要分你一半的租金。而且重點是頭期款阿」「她之後自己買一間收租還要跟你平分,憑什麼啊」「問題出在男方的房子他看做自己的資產,所以女方住要給錢,可是女方之後要買的房子,他看做是兩人的資產,而且是無痛取得」「你買一間要女生出一半房貸,你女朋友買一間卻要自己出房貸,還要分你一半的租金」。
此外,部分網友也指出,租屋和同居的性質有所不同,「這個方案雖然聽起來合理但執行上有困難,一般人應該不會想幫還沒結婚的男友繳房貸,雖然金額一樣,但心態會跟繳房租不一樣」「租屋的話你只要有繳錢,合約內你想在房子待多久就待多久,住男友家的話一吵架,那就是他家不是你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