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美人上午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表示「工讀生應聘時表示已有勞保不願再重複投保」,但計時人員(工讀生)隨後向本刊表示,自己「從未表示已有勞保、不願意加保」,實際上是他入職時被要求簽署自願放棄勞健保的切結書,當時他在其他單位並無投保,勞保局投保紀錄可資證明。
本刊稍早的報導,也已刊登于美人要求工讀生簽署的放棄勞健保切結書;為求謹慎,該切結書甚至不能留副本、亦不許翻拍。但即使如此小心自保,違法未加保的事實仍然存在,勞保局已在今年5月對于美人開罰。
于美人上午聲明稱,競選團隊上下班沒有打卡、未管控上下班時間,當日有事或因病未到競總不算遲到、缺勤亦不扣薪。但團隊幕僚表示,面試時,團隊主任明確告知上下班時間為早上9點到晚上6點,並且1週至少會有1天的放假,但于美人卻在去年12月要求團隊停止休假,並由主任於會議中布達。其餘工作期間,如需請假依然要向競選辦公室主任請假,並非如于美人聲明所述為自由上下班。
幕僚指出,競選團隊成員於今年1月13日後依然持續提供勞務,由於任務分配不同,有人工作到19日,有人工作到26日,皆有相關紀錄,工作內容與選舉結束之收尾高度相關。此外,團隊選舉期間辦公室在選後一週內便突然退租,也無明確指示辦公處所更改,團隊成員毫無預期與準備,只能自行待命。
幕僚表示,于美人在聲明提及「加發1個月或半個月的薪水」,是面試時就已約定好之獎金,與加班費不可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