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經濟部公告資料顯示,3-2依序計有又德、海廣、渢妙二、海鼎一、德帥等共5座離岸風場獲配,分配容量總計2.7GW。而經濟部依序位及開發商所申請的風場等因素,決定排序第1的森崴能源的又德風場獲配700MW、排序第2的風睿能源的海廣風場獲配800MW、排序第4的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的渢妙二號風場獲配600MW,至於排序第5的科理歐永續能源(Corio )的海鼎一風場獲配360MW,英華威集團(InfraVest)旗下、排序第六的德能(Enervest)的德帥風場獲配240MW。依規定,風場併聯完成時間預計為2028及2029年。
針對3-2選商,經濟部表示,今年4月10日依「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容量分配作業要點」完成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2期選商收件作業,5月起由能源署及產業發展署分別辦理多場「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產業關聯執行方案」審查會議及「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第2期選商作業技術與財務能力」審查會議,遴選出合格開發商後,於7月9日完成辦理競比價格開價作業,並公布開價排序結果。
競比價格開價作業完成後,因部份案場範圍重疊,經濟部依序位、選商規定套疊圖資後,完成容量分配作業,並正式函知各獲選業者於11月11日前向經濟部簽訂行政契約。
3-2選商過程風波不斷,對此,經濟部特別強調,長久以來,均基於嚴謹、公平、公正立場,嚴格把關離岸風場開發審查,在區塊開發第2期容量分配結果公佈後,臺灣成功邁出能源轉型嶄新的下一步,感謝各獲配業者投入臺灣離岸風電產業,共同達成離岸風電設置目標。
值得注意的是,沃旭能源之前並未參與3-1選商,而3-2捲土重來卻又鎩羽而歸,其後續動向將牽動整個台灣離岸風電的生態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