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宜蓁表示,併購案大家關注的焦點幾乎都在台新金和中信金身上,但新光金才是真正的當事人,自己的權益自己救,新光金小股東們該為自己討公道了。她提到,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曾說「嫁入聘金較高的夫家就一定會幸褔嗎?」但她認為,難道「嫁給聘金少的就一定幸褔?」誰要嫁、誰來娶,應該問當事人;娶親條件好,公司獲利成長,集團穩定經營,「不嫁這種高富帥,要嫁誰呢?」因此呼籲金管會對新光金併購案,應該依法行政,一視同仁。
蔡宜蓁指出,中信金若收購新光金,將從第3名變成國內第1大金控,股東的價值不言可喻。如果是台新金併購新光金,將從排名13變成第4大金控,台新金認為合意併購是雙方經過專家評估,董事會決議才完成,應該受到「優先尊重」,若容忍在最後階段出現的敵意併購,導致破局,台灣就沒有合意併購的空間。但新光金小股東的權益呢?有被「優先尊重」嗎?
蔡宜蓁說,站在新光金小股東的立場,看看兩邊的條件,中信金收購價比台新金高三成以上,論資產規模、市值規模、獲利能力,高於台新金;既然這麼有誠意來提親,為什麼不能嫁?
蔡宜蓁分析,新光金的持股,散戶逾5成3,外資持股逾1成8,吳東進派持股約1成,裕鐵持股近5%,吳東亮派持股近8%。台新金宣稱和新光金是「情投意合」,但她不禁質疑:「8%的股東就能代表大家,說彼此情投意合嗎?新光金小股東拒絕當傻子被賣掉,更不願意被賣了還要幫忙數錢!」
蔡宜蓁也表示,如同新光集團共同創辦人之一林登山家族第三代長孫、新光金控前董事林伯翰所說,新光金無論資產規模或獲利都優於台新金,卻成為消滅公司;這種不對等的條件,新光金到底有求於台新金什麼?新光金董事會充滿台新金代理人,沒替全體股東權益思考。所以自救會要呼應林柏翰呼籲的「全體股東應親自出席10月9日的臨時股東會,投下反對票,或拒絕賤價出售委託書,讓股東會流會」,這些都是新光金小股東的心聲,小股東有權決定新光金的未來。
(取自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臉書粉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