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命法官許芳瑜是司法官第52期結業,曾承理過百富環球資產公司吸金案、前兆豐金控董事長接受客戶招待案等;江俊彥是重大金融專庭審判長,2016年審理幸福人壽百億掏空案時,抵抗外力施壓,依法將被告鄧文聰重判28年,比檢察官求刑的21年還重,充分展現法官的風骨與公平公正及不懼怕威脅,江俊彥與法官林彥成另曾承審有史上最大詐貸案之稱、金額逾470億元的潤寅案,分別重判楊文虎、王音之夫婦26年、28年徒刑,此合議庭因此有百億犯罪剋星之稱。
由於江俊彥此庭審判品質高,幸福人壽案及潤寅案被告均已三審重判有罪定讞而入獄,此庭林彥成法官後來升任高院法官,由楊世賢法官加入,審判品質與效率均受好評,曾有當事人用「快手」「殺手」來形容此一合議庭。
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柯文哲貪污案,檢方查出他犯罪金額9371萬餘元,除求刑28.6年外,並請求法院續押,持續偵辦魚果市場及北士科等4大案,今天起訴後,全案移送台北地院,由於仍有共犯許芷瑜(橘子)在逃等因素,加上柯文哲又曾有拒絕出庭及下令滅證等事由,檢察官將建請法院續押,若法院裁定羈押,依《速審法》等規定,第一次期限3個月,接著可以延押6次,每次2個月,一審最長可以羈押被告1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