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揭露,這場婚外情的開端,源於女醫師在當住院醫生時,阿國的指導關係從臨床延伸到論文,已婚的兩人逾越師生界線,偷偷摸摸維持2年的「地下情」。東窗事發後,阿國的妻子遭受巨大的精神打擊,因此向法院提告,要求這名介入婚姻的女醫師賠償200萬元。
對此,女醫師在庭上否認是第三者,辯稱自己其實是受到教授的職場權勢壓迫,實為職場性騷擾的受害者。然而,高雄地院審理時,調閱阿國與女醫師之間往來的電子郵件,這些信件中的對話內容極為火辣露骨,充滿情愛暗示,包含「就連你在我身上和身體裡,其實我的腦子都是你的畫面」、「不可以天天做愛啦。我們還有很多事情要忙。留在裡面不會不舒服」、「我們不能一直做到(壞掉 …)」等親密訊息。法官因此判斷兩人的互動顯然是兩情相悅,根本不可能是單純的職場性騷擾。
法官認定女醫師這些親密且越界的行徑已經嚴重侵害配偶權,元配因這樁婚外情飽受精神折磨,身心俱疲,最終裁定女醫師須賠30萬元。儘管雙方提起上訴,二審仍維持原判,駁回上訴。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