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陸媒報導,去年中秋下海賣淫的羅女,跟經營飯店謝男今年開始進行性交易,謝男成為其固定恩客,今年5月,謝男興致勃勃邀羅女第4度開房,沒想到謝男洗完澡,準備享受魚水之歡時,身體卻突然不受控制抽搐,羅女被眼前的景象嚇壞,急忙報警,儘管醫護人員火速趕到現場,但謝男最後還是急救無效,當場猝死。
警方在盤問羅女後,確認其身上無可疑物品及傷勢,深入追查後確認羅女多次與羅男進行性交易,共賺得1100元(約新台幣4700元)。因此,依法將她行政拘留15日。未料,羅女受罰後竟又面臨死者家屬天價索賠131萬元,其中包含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用、交通費及誤工費等。
然而,法院審理後認定,羅女案發時已盡到報警義務,且身上無可疑傷痕顯示與死者有肢體衝突的跡象,從警方的報告也證實謝男死因為猝死。由於死者家屬無法舉證羅女與謝男的死亡存在因果關係,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家屬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