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空服員抱病執勤猝逝 民航局開罰60萬要求立即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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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長榮航空一名34歲孫姓空服員,抱病執勤返台後病逝,民航局認為長榮違反《民用航空法》,開罰60萬元。(本刊資料照)
去年10月長榮航空一名34歲孫姓空服員,抱病執勤返台後病逝,民航局認為長榮違反《民用航空法》,開罰60萬元。(本刊資料照)
文|林高攝影|攝影組

去年10月長榮航空一名34歲孫姓空服員,因為不敢請假抱病值勤,返台10多天後不幸猝逝,引發譁然。交通部民航局認為,長榮航空違反《民用航空法》相關規定,依法開罰60萬元,要求立即改善。

孫姓空服員猝逝後,長榮航空內部公告,座艙長記大過1支,職位降調2級,並停止其與家屬優待機票、聯航員工折扣等機票福利1年,理由是未依標準作業程序主動通報異常事件,勤務結束後也未記載於事務長飛行報告。

針對長榮航空B787-9型機BR096航班客艙組員抱病執勤一事,民航局認為,長榮航違反《民用航空法》第41條之1第2項所定之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189條第1項規定,依據《民用航空法》第112條第2項第5款規定,處以罰鍰新台幣60萬元,並立即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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