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關係人控管重大疏失 金管會重罰國泰投信600萬並限制三大業務 國泰金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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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黃亞琪

金管會今(1)日針對國泰投信爆發之利害關係人交易違規案開鍘,認定其在利害關係人申報、控管機制及內部控制存在嚴重疏失。金管會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針對基金及全權委託帳戶違規事項,均以法定最高罰鍰額度開罰,合計處以新臺幣600萬元罰鍰並予以「警告」處分。

針對日前國泰投信事件,金管會除重罰600萬元外,更祭出多項業務限縮命令,創下近年對投信業的嚴厲裁罰紀錄。前董事漏報資料 導致基金誤踩紅線鉅虧 根據金管會調查,國泰投信前董事未依規定據實申報利害關係人相關資料,導致公司系統未能有效識別與控管。旗下多檔基金與全權委託帳戶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買進該利害關係人相關公司之股票,不僅嚴重違反利害關係人交易規範,更造成基金投資出現重大虧損。

金管會指出,國泰投信內部稽核與風控機制完全失靈,且在重大事件處置與通報上亦有不實情事。業務遭重創:一年內禁止申請募集海外基金,除了600萬元的上限罰鍰與警告處分外,金管會亦祭出嚴厲的業務限制,包括:海外基金業務限制:一年內不得申請募集或追加募集海外投資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但其違規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認可者,不在此限。

此外,最近半年不得申請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兼營期貨信託事業。另外,最近3個月內不得向金管會申請投資外國事業或設立分支機構、在大陸地區參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等。面對處分,國泰金控緊急聲明:承諾全面檢討改善面對主管機關的重罰,

國泰投信隨即發表聲明,「就主管機關的裁處與指導,本公司虛心接受,並將確實檢討及持續精進相關內控機制,以強化營運體質,俾妥適回應主管機關的指導及投資大眾的期待。」表示尊重金管會裁決,並對此事件表達深切歉意。業內金融專家分析,此裁罰不僅衝擊國泰投信短期的海外新基金發行規劃,更對其品牌聲譽造成不小打擊,同時也為整體投信業在利害關係人風控作業上敲響了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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