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根據美國奧勒岡大學社會學教授Ryan Light與科羅拉多大學學者Jimi Adams共同執筆的研究中,檢視1977至2013年36年間,與同志家庭相關的1.9萬份研究報告,出現一致的共識:「同志與異性戀養育的子女,並無差異。」台灣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也指出,兒童發展最重要的考量,和家長的性傾向無直接關聯。
但漫長的立法之路終於露出曙光,2017年時,司法院公布釋字第748號解釋文,宣布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平等權已屬違憲,要求行政、立法機關2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修定,保障同性婚姻的權利,此為亞洲首例。
雖然去年底的公投第10、12案通過同性婚姻不直接修改民法,但仍會以其他形式讓釋憲案得以實現,司法院也聲明此法仍屬法律位階,不得牴觸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