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不掉的殺人標籤2】無端被捲入命案 他在噩夢中以死明志 會員專區人物八里雙屍案主謀謝依涵於高等法院出庭畫面。本案目前判謝依涵無期徒刑定讞。文 李振豪攝影王漢順影音鄒雯涵主播智偉發布時間 2020.04.07 09:58 臺北時間更新時間 2023.09.12 20:34 臺北時間凶手鏡相人間呂炳宏媽媽嘴謝依涵咖啡店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偵查太公開 投身司改許是嘗過苦頭,他盡力以最大寬容去體諒曾傷害他的人,7年來多次受訪,暢談人生無預警的急轉彎。曾是被選為「單車友善商店冠軍」的咖啡店老闆,只因為一份誤導辦案的自白,被誤認為殺人犯,最後還陷入受害者家屬的索賠官司,延燒至今。自己的官司自己打,他自修法律學分,搜集證物80多項,搞懂了「藥物動力學」,又開設「我請了一個女殺手」部落格,隨時更新進度,稱自己「已就戰鬥位置。」 偵查太公開 投身司改只是白天強撐起力氣打的仗,晚上都變成噩夢的材料。他坦言:「三審定讞要我賠300多萬元那幾天,我夢見被錢追,然後從高樓跳下來。」太太說的「以死明志」,他在夢中完成,讓人想起台灣也有過的「王迎先事件」:因在偵查過程被誤認為李師科持槍搶劫案主嫌,最後跳河身亡,事情發生在1980年,近40年過去,同樣的悲劇背景,恍若無改。案發後,呂炳宏曾聯繫司改會,表示自己遇過「有罪推定原則」和「偵查很公開」等司法上的問題,對他們說:「你們想要(討論)這類的案子,我可以當神主牌,站在那邊給他們拍。」從凡人到妖魔,再到神主牌,到底哪一個環結出問題?最大的公約數,很可能就在「偵查不公開」的防線破口。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更多內容,歡迎訂閱鏡週刊、了解內容授權資訊。歡迎加入鏡週刊 會員專區限時優惠每月$79元 全站看到飽加入premium會員$10元可享單篇好文14天 無限瀏覽解鎖單篇報導已經是會員?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