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不掉的殺人標籤2】無端被捲入命案 他在噩夢中以死明志

mm-logo會員專區人物
八里雙屍案主謀謝依涵於高等法院出庭畫面。本案目前判謝依涵無期徒刑定讞。
八里雙屍案主謀謝依涵於高等法院出庭畫面。本案目前判謝依涵無期徒刑定讞。
許是嘗過苦頭,他盡力以最大寬容去體諒曾傷害他的人,7年來多次受訪,暢談人生無預警的急轉彎。曾是被選為「單車友善商店冠軍」的咖啡店老闆,只因為一份誤導辦案的自白,被誤認為殺人犯,最後還陷入受害者家屬的索賠官司,延燒至今。自己的官司自己打,他自修法律學分,搜集證物80多項,搞懂了「藥物動力學」,又開設「我請了一個女殺手」部落格,隨時更新進度,稱自己「已就戰鬥位置。」

偵查太公開 投身司改

只是白天強撐起力氣打的仗,晚上都變成噩夢的材料。他坦言:「三審定讞要我賠300多萬元那幾天,我夢見被錢追,然後從高樓跳下來。」太太說的「以死明志」,他在夢中完成,讓人想起台灣也有過的「王迎先事件」:因在偵查過程被誤認為李師科持槍搶劫案主嫌,最後跳河身亡,事情發生在1980年,近40年過去,同樣的悲劇背景,恍若無改。
案發後,呂炳宏曾聯繫司改會,表示自己遇過「有罪推定原則」和「偵查很公開」等司法上的問題,對他們說:「你們想要(討論)這類的案子,我可以當神主牌,站在那邊給他們拍。」從凡人到妖魔,再到神主牌,到底哪一個環結出問題?最大的公約數,很可能就在「偵查不公開」的防線破口。

歡迎加入鏡週刊 會員專區

限時優惠每月$79
全站看到飽

10元可享單篇好文14天
無限瀏覽

已經是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