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農地破碎,加上農村人口老化,許多人把田出租由人代耕,承平時期地主佃農相安無事,但遇上政府發放休耕補助時,卻常常發生兩邊都要領的窘境。許多沒有土地所有權的實際耕作者,當初與地主並沒有紙本合約,導致在請領補助時無法證明自己是實耕者,最終無法領到任何補償。
為何地主、實耕者不簽約?早年三七五減租政策,為了保障佃農權益,規定地主若非法定事故不得終止租約,租約還可世代繼承,這項政策雖然保障佃農,卻導致許多地主害怕地出租了就收不回來,不敢簽租賃契約,至今只願用口頭方式議約。
2020年10月桃竹苗二期稻作停灌,莊育來耕種的60甲地中,有50甲地是向人租地而來,其中有6成只有口頭約。補償消息一出,莊育來到水利處登記,卻發現部分地主也提出申請,讓他急得跳腳:「第一期我們就休耕了,第二期種下去,成本8萬,要把稻子割回來才有收入,結果地主又把14萬領走,我們真的是啞口無言。」
我問錢若被領走,為何不去向地主拍桌?此時他聲調放軟:「沒有啦,1甲地補償14萬,真的太多,老人家看到錢進到戶頭了,就很難領出來,可能之後再一個個去問…。」選擇不針鋒相對,除了是人情,也是不願打壞關係、以免未來無法續租。但以後如果得經常配合政府計畫休耕的話,該怎麼辦?他搔了搔頭,說或許就會慢慢放棄地主難溝通、或水源不好的田區。
2020年12月底,新竹、苗栗、台中也陸續宣布2021年一期稻作停灌。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多次公開呼籲,停灌補償是針對實耕者,地主不應宣稱自己是實耕者。農水署長蔡昇甫也說,政府會透過查對肥料、秧苗購買記錄,或是其他登錄資料,查對實耕者身分,確保把補償發到真正受影響的人身上。
但農民多認為,2020年二期稻作實耕者之所以能領導補助,是因為是種到一半停灌,地表已有作物,能用以做為佐證,但是2021年一期稻還沒插秧就停灌,屆時地主大可逕自宣稱今年田是自己要種,可領走所有補償。「今年如果休耕的話,錢一般是給地主,」竹北農民田守喜說:「有些比較沒良心的地主,可能就說今年我不租你了,跟你就沒有瓜葛了,」他苦笑:「這樣我就變成不是實際耕作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