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9 13:12 臺北時間

王光祿獵槍釋憲 大法官確保原民狩獵文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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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大法官針對原住民狩獵文化權開庭,原民團體在司法院前升狼煙聲援。
大法官針對原住民狩獵文化權開庭,原民團體在司法院前升狼煙聲援。
大法官針對原住民狩獵文化權應否受《憲法》保障?原住民狩獵文化權與環境生態保護權如何平衡?原住民可否買製式獵槍狩獵?共3大主要爭點,今(9日)在憲法法庭開庭辯論,聲請人之一的王光祿與原民團體昨晚至司法院前守夜,今上午8時以「升起狼煙」向祖靈強調「狩獵文化無罪、法律規定違憲」,大法官預計今年夏天做出解釋,將確立原住民狩獵文化權應受《憲法》保障。
王光祿等聲請人認為,原住民的狩獵文化權同時具有人格發展自由、信仰自由、財產權及生存權等內涵,屬於《憲法》的基本權之一,應受保障,且現行規定只讓原住民用自製獵槍狩獵,這類槍枝危險性高,爭取開放原住民購買製式槍械狩獵,並透過登記等有效管理,達到保障原住民基本權及維護社會治安的雙贏目的。
農委會代表表示,認同原住民狩獵文化權應受《憲法》保障,正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將原住民因供傳統文化、祭祀用或非為買賣而打獵一般或保育類野生動物者均去刑罰除罪化;至於原住民可否購買製式槍枝狩獵,警政署代表出庭認為,在社會治案考量下,仍應限於自製獵槍,但可研議由國家協助製造安全性的主要組成零件。
原住民王光祿(中)持槍獵捕野生動物遭判刑,出庭爭取原住民狩獵文化權。
此聲請案起因於台東縣海端鄉布農族男子王光祿於2013年間持獵槍射殺山羌等保育動物,遭最高法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判3年半定讞;最高檢對此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審理時,認定有違憲之虞,裁定停審並聲請釋大法官解釋。
另原住民潘志強及桃園地方法院也對此議題聲請釋憲。大法官將4件聲請合併審理,今在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邀請王光祿、潘志強、警政署、農委會等相關機關,並請研究原住民族專家及生態保護專家表示意見。
全案三大爭點是,一、我國《憲法》是否保障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上述權利的《憲法》依據、理論基礎、內涵及範圍為何?其性質屬於個人權或群體權或二者兼具?第二項爭點是有關於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與環境生態保護,尤其與野生動物保育的平衡如何兼顧;第三項爭點是關於自製獵槍部分,現行規定將得免除刑罰的狩獵工具限於自製獵槍、魚槍,是否違憲?大法官預計今年夏天公布結果。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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