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珍係高雄「溫莎公爵公司」負責人,她以該公司名義在高雄鼓山區經營知名的「家蒂諾鐵板燒餐廳」,其招牌菜是要價七千多元的「法式鵝肝海陸大餐」,標榜法國進口高價位鵝肝,但其實,2013年該餐廳就沒有再進口鵝肝,而是以口味口感接近的本土鴨肝冒充。
就這樣冒充了三年,2016年9月間,盧姓夫妻花了7216元到「家蒂諾」享用鵝肝套餐,但隔月因吳姓員工爆料,始知花大錢卻受騙,吃到便宜的鴨肝,憤而提告。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李佩珍在法庭辯稱,因為法國鵝肝產地發生禽流感,無法進口,所以提供同等級的鴨肝,口感與真正的鵝肝並無差別,同時也在教育訓練時,要求員工必須向顧客說明,所謂「鵝肝套餐」的主菜其實是鴨肝替代,而該餐廳更在接獲客訴後,全面更換菜單,將鵝肝套餐正名為鴨肝套餐。
但法官認為,多數客戶是衝著法國進口鵝肝的名氣,才會點這道昂貴套餐,且三年來「家蒂諾」賣出3500多份售價7000元、標示不實的鵝肝海陸套餐,不法獲利金額高達1558萬餘元,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李佩珍一年半徒刑。
李佩珍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一審判決並無不妥,駁回上訴,李女不服再上訴,最高法院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更一審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法官根據最高法院見解,認定李女並未違反食安法,只是觸犯普通詐欺罪,因此輕判五個月,可易科罰金。
此外,洪姓主廚當著客戶的面現場製作料理,在明知自己煎的是鴨肝,還向顧客介紹是鵝肝,同樣被判刑四個月,得易科罰金。至於同案被告該店行政主廚鍾男、許姓、陳姓外場女服務生,也被高雄地檢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攙偽或假冒罪」起訴。
但法官認為,鍾男等三人雖然知道自己服務的店賣的是鴨肝,但因餐廳在組織管理有一定的分層分工,沒有證據證明他們有參與李女詐騙客人的行為,因此判他們三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