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30 05:58 臺北時間

【全文】光復橋頭殺憲兵奪槍 邱豐光一句話歹徒全供了

mm-logo
時事
身穿西裝的歹徒(左)槍殺在光復橋頭值勤的憲兵後,奪走65步槍逃逸。(示意畫面)
身穿西裝的歹徒(左)槍殺在光復橋頭值勤的憲兵後,奪走65步槍逃逸。(示意畫面)
27年前,台北市光復橋頭發生震驚全國的殺憲兵奪槍案,一名憲兵遭歹徒連開4槍擊斃,步槍及子彈被搶走,警方雖鎖定林姓通緝犯涉案,但一直抓不到人。所幸法網恢恢,8個月後嘉義發生一起民宅爆炸案,警方在現場找到一把步槍,比對後確認是該憲兵的槍,而傷者正是林姓通緝犯。起初林否認犯案,直到專案小組召集人邱豐光在他耳邊說了一句話,林才俯首認罪,坦承為了劫囚殺人奪槍,最後遭判死刑,槍決伏法。
1995年6月13日凌晨3點40分,連接台北市萬華區與新北市板橋區的光復橋,靠近台北市的橋頭處,由2名年輕憲兵站崗值勤,時年19歲的副哨張志宏持65步槍在橋邊警戒,另名19歲的林姓正哨則在崗亭內守望。

新兵遇劫 中4槍不治

不料,一輛黑色的轎車開至崗亭前,身穿黑色西裝的歹徒持90手槍下車,近距離朝張志宏的心臟連開4槍,之後拿出尖刀割斷槍背帶,搶走65步槍、刺刀和6發子彈逃逸,中槍的張雖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首都爆發殺憲兵奪槍案,非同小可,軍警第一時間成立0613聯合專案小組緝凶,由時任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的邱豐光擔任召集人,當年路上沒有監視器,線索不多,專案小組只能在光復橋周邊進行地毯式查訪,結果找到一名計程車司機,他因為尿急,案發時剛好在橋下小解。
警方為追捕殺憲兵奪槍案歹徒,進行全台大掃蕩,查獲不少槍械。(東森新聞提供)
該名司機告訴專案小組,聽到第一聲槍響時,他以為有人放鞭炮,第二聲以為是憲兵的槍枝走火,沒想到又聽到第三聲,且有人慘叫,才驚覺不對勁,立刻趴倒,接著聽到第四聲槍響,他不敢亂動,但從樹縫中隱約看見3名年輕男子搭乘一輛黑色轎車離去,等他們離開後,他立刻打電話報警。
警方獲報迅速趕到現場,只見張志宏倒在血泊中,林姓正哨整個人縮在崗亭的角落掩面哭泣。林告訴警方,他聽見槍聲,嚇到不知所措,不停哭泣,又不敢亂動。軍警調查,林和張都是新兵,沒有經驗,碰到突襲無法在第一時間彼此支援,林可保住一命,已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比對指紋 鎖定通緝犯

歹徒林政明被逮後供稱,為了劫囚才殺憲兵奪槍。(東森新聞提供)
一名資深刑警向本刊表示,當天早上6點多,警方在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一段找到犯案用的轎車,並在車上發現1顆彈殼及檳榔渣,追查後發現,該車輛是歹徒案發前從新北市中和偷來的贓車,至於為什麼會棄置在承德路,應是歹徒到附近轉搭長途客運,潛逃到中南部藏匿。
案發後,專案小組每晚都在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開會,研判歹徒持手槍射殺憲兵,再搶走65步槍,應該是計畫犯下更大的案子,專案人員為儘速逮人,除了積極追查歹徒可能搭乘的客運,也對搶奪及槍砲前科犯擴大查捕,更對黑道放話,嚴禁他們保護、援助槍殺憲兵的要犯。
犯案用的黑色轎車,案發數小時後在北市承德路被尋獲,軍警封鎖現場採證。(聯合知識庫)
不久,專案小組根據歹徒留在車內的檳榔渣及指紋,鎖定27歲的擄人勒贖通緝犯林政明,由於林是中和人,與贓車有地緣關係,警方因此研判,他與此案絕對脫不了關係。
專案小組調查,與林政明一起犯下擄人勒贖案的2名共犯早已被逮,關在台中看守所,但林到底躲在哪裡?仍然毫無線索。就這樣,光復橋頭殺憲兵奪槍案陷入膠著,直到8個月後,才露出曙光。

民宅爆炸 意外曝行蹤

嘉義發生民宅爆炸案,警方在現場找到在台北光復橋頭被奪走的憲兵步槍,歹徒也因此落網。(示意畫面)
資深刑警說,1996年2月,時任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大隊長的侯友宜接到刑事警察局通知,表示嘉義縣民雄鄉發生一起抽菸不慎引起的自製火藥爆炸案,警方在現場找到一把65步槍,經比對正是光復橋頭憲兵被搶走的槍;專案小組召集人邱豐光聞訊,立刻帶隊前往嘉義辦案。
案發8個月後,嘉義發生民宅爆炸案,警方在現場意外找到被奪走的步槍。(東森新聞提供)
專案人員到醫院偵訊滿身是傷的林政明,他一開始口風很緊,打死不認曾在台北犯案,邱豐光告訴林,憲兵被搶的65步槍已在他的租屋處尋獲,林才承認與此案有關,接著邱要他交出90手槍,林雖然嘴裡說好,卻只交「半套」,槍管與槍身並不符合。
資深刑警回憶,林政明後來告訴警方,他把犯案用的槍丟到民雄公墓。6、7名刑警因此在公墓附近來來回回找了2趟,還有人因為不小心踩到墳墓,下跪道歉,被林「玩」了10天,仍舊一無所獲。
林政明供稱,射殺憲兵的90手槍(圖)是向女友弟弟借來的。(東森新聞提供)
後來,刑警們陪邱豐光赴醫院找林,邱要他們帶林的女友及女友弟弟同行。「林政明看到女友及女友弟弟後突然愣住,這時邱豐光在林的耳邊說了一句話,林立刻承認是他開槍射殺憲兵,並交出一張手繪的藏槍地圖,還保證這一次絕對不會弄錯,他還強調不是要惡整警察,是因犯案後,把手槍的槍管與槍身分開藏放,結果忘記是哪一把90手槍。」資深刑警說。

計畫劫囚 奪槍增火力

之後,警方根據林政明的手繪地圖起出90手槍,經刑事警察局彈道比對,確定就是殺害憲兵張志宏的凶槍。林告訴警方,他計畫到台中劫囚,營救擄人勒贖案的2名同夥,但自己只有短槍,沒有長槍,火力不足,所以一直沒有行動,某天晚上,他回家時經過光復橋,看到橋上的憲兵配有65步槍,才計畫殺人奪槍。
面對警方偵訊,林政明(右)堅稱獨自犯案。(東森新聞提供)
雖然警方將林政明的犯案細節查得很詳細,也鎖定2名可能的共犯,但林堅稱一人犯案,由於沒有其他證據,檢方最後只依殺人罪起訴林一人、求處死刑。全案進入法院審理後,林一路被判死刑,1997年8月14日,最高法院判林死刑定讞,短短2週後,林便遭槍決伏法,到死之前,他都沒供出2名共犯的身分。
專案小組召集人邱豐光(圖)的一句話,讓殺憲兵奪槍案歹徒俯首認罪。
令人好奇的是,當時邱豐光究竟在林政明耳邊說了什麼?讓林態度大變,不僅承認殺人,還交出凶槍。對於這個問題,已從公職退休,現擔任仰德安全顧問公司董事長的邱豐光笑而不答,他告訴本刊,警察辦案本來就需要很多技巧,有些事不便透露,能夠將歹徒繩之以法,並替死者及家屬伸張正義、維護社會治安,才是最重要的事。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