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最近收到一封陳情信,內容指控水利署長賴建信包庇南區水資源局(簡稱南水局)官員黃信融,因黃與許姓女下屬在上班時間偷情,上了新聞,重創水利署形象,且許夫提告,法院也判黃敗訴定讞,須賠償25萬元,但賴卻指示政風單位輕輕放下,黃、許的考績還獲甲等,十分離譜,希望上級單位經濟部介入調查,端正官箴。
調查被指示 不能影響升遷
這一起事件要從去年7月說起,當時本刊踢爆黃信融與女下屬在車上幽會,還互傳鹹濕簡訊,南水局長連上堯一早看到新聞,立刻傳訊息給政風室蘇姓主任,請他調查。
接獲指令後,蘇立即連繫黃信融,2人約在局外某處見面,黃一見到蘇,淚流滿面喊冤強調:「我絕對沒做對不起機關的事!」當時原定升任台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副局長的黃還告訴蘇,他寧願不升遷,希望此事能夠平息,蘇則回應,要等調查結果出爐及考績會開會討論後,才能決定。
不過,當天傍晚下班後,連上堯突然致電蘇主任,表示署長賴建信指示,調查結果不能影響黃信融的升遷,蘇認為電話裡說不清楚,約好隔天到辦公室與連當面詳談。
隨後,蘇主任又接到黃信融來電,讓他訝異的是,黃一掃上午的陰霾,自信滿滿地告訴他:「署長今天中午已經請我到台中辦公室碰面,署長認為,這件事沒什麼大不了,又不是貪汙舞弊!」蘇聽完後沒有多說什麼,只表示會按正常程序進行後續調查。
隔天上午,蘇主任與連上堯會面時,黃信融也在場,蘇對於賴建信「不能影響黃升遷」的指示表達不滿。他認為,依報導內容,賴之前也曾經與許女單獨出遊,且政風調查應該獨立,賴不僅沒有避嫌,甚至下令輕縱,根本是嚴重越權。蘇對連表示,依正常程序,應先暫緩黃的升遷,並且將他降調非主管職務,希望署長不要一意孤行。
此後不久,蘇的頂頭上司、水利署署本部政風室主任饒東傑突然致電蘇,告訴他已設定10個題目,要讓黃信融與許女說明,不過,蘇堅持要查明真相,並表示打算找許夫訪談,沒想到饒聽完勃然大怒,警告蘇不准與許夫見面,否則走著瞧。
由長官接手 考績被打乙等
因為蘇態度堅定,饒東傑最後跳過南水局,親自接手調查,並在去年8月5日與許夫訪談,饒一開始就暗示許夫不要扯到賴建信,並一再向許夫表示,黃信融的行為屬於私領域事件,且通姦已除罪,只能以《民法》侵害配偶權提告。
饒東傑還告訴許夫,如果沒有證據就懲處黃信融,他們會被黃告,對此,許夫特別提出太太與黃的鹹濕對話截圖當證據,饒看過後才表示,這可證明黃拐騙許女,應該可還許夫公道。
不過,饒東傑的調查報告卻讓許夫傻眼,大意是指黃信融與許女交往為私領域行為,且未導致公眾對黃執行職務的信賴,不予移付懲戒,賴建信也只以電子郵件批示予以書面告誡,但是聽從人事單位建議,免除黃主管職務、暫緩升遷。知情人士透露,饒事後還嗆南水局政風人員:「要不是你們的能力不足,怎麼需要由我這個簡任官親自操刀寫報告!」
就這樣,與許女偷情的黃信融,最後只收到一張如同廢紙的書面告誡,因為沒有懲戒效力,他的公務員人事資料完全沒有紀錄,根本不痛不癢。更扯的是,許女去年11月還獲得水利署優秀人員獎,並由賴建信親自頒獎,黃、許2人的考績還獲得甲等,反倒是堅持依法調查的蘇主任,考績被打乙等,面臨提前退休的窘境。
知情人士告訴本刊,黃信融長年炫耀自己的舅舅是前經濟部次長楊偉甫,南水局的人都知道。楊曾任水利署長、經濟部次長及台電公司董事長,2009年到2015年楊擔任水利署長期間,一路提攜賴建信,讓他從中水局主任工程司連跳四級成為副署長,最後更升任署長,賴可能是為了報答老長官,才會包庇黃,此事有脈絡可循。
召開考績會 委員怕遭整肅
對於這樣的結果,很多南水局員工看不下去,紛紛替蘇抱不平,同為公務員的許夫也不滿水利署擺爛,向經濟部投訴,要求懲處黃信融,經濟部將投訴函轉交水利署,水利署只好發交南水局,正式召開考績會。不過,列席的考績委員都是黃昔日的屬下,大家深怕像蘇主任一樣被整肅,加上黃陳述意見時,一再表示自己沒錯,所以考績會最後未做出任何決議。
本刊調查,之前農委會1名助理研究員因與女同事不倫,結果被移送公懲會,不但被記大過,且降級改敘,還從北部被調到南部,考績也連續2年被打乙等,反觀黃信融與許女偷情,被許夫控告,連法院都認證,卻僅調任非主管職,並未受懲處,對比之下,二案猶如天壤之別。
過去也曾在水利署轄下機關任職的許夫告訴友人,他太太2012年調至南水局時,賴建信是局長,後來賴北上擔任水利署主任祕書後,多次利用到台南出差的機會,要許女請假陪他出遊、逛街,許夫後來查看行車記錄器發現,憤而要求賴及太太當時的直屬主管黃信融當面解釋。
2015年2月25日下午,賴建信由黃信融陪同,在一家咖啡廳私下與許夫見面,賴建信向許夫道歉,並表示和已婚女性下屬單獨出遊,的確觀感不佳,也容易造成誤會,承諾未來若邀許女陪同出差,一定會事先告知、避免誤會。
包庇應查明 移送監院彈劾
不過,該事件已造成許女與丈夫的疙瘩,為此,許女曾傳訊給丈夫:「自從你們談過之後…我認為真的對自己另一半忠誠,應該要做到無論見面或不見面,我都不會再有什麼感覺,才是最徹底、最實際的…」許夫認為,賴建信當時不只將許女當下屬,還有其他情愫,才讓事件變得更加複雜。
許夫透過友人告訴本刊,賴建信是破壞他婚姻的共犯,當然不應該指導政風單位調查,此案應由經濟部召開考績會,對賴及黃信融做出懲處,也應查明賴及饒東傑包庇黃的行徑,並依法移送監察院彈劾。
水利署回應:未包庇
針對相關指控,本刊致電水利署長賴建信及政風室主任饒東傑查證,饒回應表示,政風系統是一條鞭,公正客觀,並未包庇,賴也沒有指示調查方向,該處理都有處理。至於賴電話未接、留言未回,至截稿前無法得知其回應。
水利署指出,本案去年經週刊報導當日,第一時間就已請人事、政風仔細調查,秉公處理。
經政風單位就週刊所報逐一獨立調查後,在公務表現上黃及許員表現良好,公領域並無不法之處,但為避免兩人私領域行為影響機關及同仁,故將兩人降調非主管職務,其中黃員並調離現職至台東。
賴建信署長則表示,其在職場上一向秉持專業認真做事,周刊報導涉及他本人的部分並非事實,經查黃員根本也非台電楊偉甫前董事長的親戚,所謂「舅舅」之說也不正確。
水利署表示,陳情人多次陳情指涉之事均依規定機制處理,呼籲不應因個別私領域糾紛,影響水利團隊士氣。